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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创新培训方式 靶向提升新进干部履职能力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5-11-12 11:00

  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委举办的“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新进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结业,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的125名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在参加为期6个月的系统培训后,返回原工作岗位。

  “长时间的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让我们的业务能力有了较大提升,同时对工作使命、职能职责也有了更深的体会。”遵义市桐梓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干部杨润参加培训后深有体会。

  贵州省纪委监委结合此前面向全系统开展的干部队伍状况问卷调查和日常干部调研情况,加强调研梳理、及时归纳总结,摸清找准干部队伍建设和纪法教育培训方面存在的短板,有针对性的制定此次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方案。

  本期培训班创新实行“1+4+1”的培训模式,在学员6个月的培训中,先理论培训1个月后,实操培训4个月,再理论培训1个月,期间理论培训与实操培训相互穿插、有机结合,着力以理论指导实践,再通过实践反哺理论学习,构建“学、练、悟”一体化培训模式。

  第一阶段理论培训,开展为期1个月的政治理论和基础业务知识培训,采取专题授课、分组研讨、模拟教学等方式,系统讲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围绕监督执纪执法全流程安排23门基础业务课程,让学员全面掌握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情况,为接下来的实操培训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实操培训,根据学员工作岗位,将学员安排到省纪委监委机关对应内设部门进行4个月实操锻炼,参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核心工作。期间,采取“导师帮带”制,由委机关各内设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政治导师”负总责、指定相关处级领导干部担任“业务导师”,抓好跟岗学员的学习辅导、工作指导,引导学员边学边干、以干促学。实操培训中,围绕学员遇到的疑难困惑,开展互动答疑课程。

  第三阶段理论培训分为党性教育和纪检监察综合知识培训。党性教育方面,设置“纪检监察工作百年历程及经验启示”等9门课程,采取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分组研讨等方式,引导学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纪检监察综合知识培训方面,重点针对工作疑难点,增加业务课程难度和深度,安排“行贿受贿一起查的理论与实践”等7门课程,引导学员结合实操培训收获,积极学思践悟。

  “聚焦不同对象,分级分类制定方案,针对性开展培训,能够更快帮助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水平。”贵州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认真总结本期专题培训班的经验做法,在下步工作中不断优化培训方式,进一步提升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贵州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刘靖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