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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聚焦丨协同监督规范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8-06 07:00

  乡村振兴资金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江苏省镇江市纪委监委针对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链条长、环节多等特点,统筹监督力量,着力构建协同监督机制,深入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推动乡村振兴资金规范管理使用。

  齐抓共管,构建协同联动格局。针对监督力量分散、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镇江市纪委监委通过搭建协同联动的工作框架,推动各责任主体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一是联动压实责任。推动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等职能部门成立治理工作组,深入排查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风险隐患。纪检监察机关同步成立监督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形成“专业监管+专责监督”的双轮驱动工作格局。二是畅通协作路径。建立“线索互移、信息互通、执法互助”的常态化会商协同模式,确保重要情况及时通报、重点问题协同处置、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协作机制运行以来,召开联席会议5次,职能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7件。三是明晰任务分工。围绕整治重点,细化阶段性任务清单,明确工作举措和完成时限,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落实。

  由点及面,精准排查问题线索。针对资金量大面广、传统监督方式效率较低等问题,镇江市纪委监委坚持“小切口”精准突破与大数据深度赋能相结合,提升问题线索发现能力和精准度。一是做到“底数清”。将乡村振兴资金涉及的12个部门纳入治理工作组,梳理近年来乡村振兴相关资金线,厘清申报、审批、拨付、使用、发放等环节风险点,锁定资源密集门类、权力集中领域、重点岗位人员,明确“谁主管”“有多少”“怎么用”“怎么管”。二是选准“小切口”。综合分析研判,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民生领域服务外包、农村户厕改造等4类资金量大、风险集中的领域作为整治切口开展深入检查。三是用好监督手段。充分发挥“苏智农经”、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系统等平台的预警作用,对惠农补贴发放对象、标准、时间等关键信息进行交叉碰撞,精准筛查异常数据。

  办案引领,着力强化警示震慑。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从严从快查处,强化警示震慑。一是突出查处重点。聚焦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镇街财政资金等重点,紧盯县管干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严查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及在项目审批、工程发包、资金拨付中搞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二是统筹监督力量。深化运用“协作区”模式、“室组地”联合办案、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巡回驻点监督等形式,统筹调配监督执纪执法力量。三是强化办案攻坚。对乡村振兴资金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以来,全市乡村振兴资金领域立案查处89人,留置11人,持续释放严字当头、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系统治理,推动规范行业监管。深入分析案件暴露的问题症结,推动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一是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通报曝光查处的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对于查结的重要案件,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深入剖析根源。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针对性整改要求,并跟踪督办落实。二是推动完善制度规定。针对集中整治和案件查办中发现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和流程再造,推动形成从项目立项、实施到验收层层把关、全流程监管的制度体系。三是推动成果惠及群众。将监督推动问题整改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相结合,确保乡村振兴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惠及老百姓,先后推动完成提档升级农村道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复垦村集体土地盘活集体资产增加创收等民生实事20余项。(张格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