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福建省华安县纪委监委坚持把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抓好责任落实、完善制度机制、统筹用好力量,以实际工作成效护航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聚焦“关键少数”压实责任。“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权力集中、责任重大、岗位关键,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着“领头雁”的作用。华安县纪委监委着眼抓住“关键少数”、管好绝大多数,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抓早抓小、见人见事、激励担当等原则,重点加强对乡村振兴政策执行、资金使用、项目推进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等“三重一大”事项,常态化跟进监督;开展乡镇政治生态分析,听取派驻机构对监督单位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形成廉政风险清单,依据清单内容约谈下级“一把手”,带动各级“关键少数”履职尽责。压紧压实责任的同时,注重教育引导,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有资金和项目审批权限的部门负责人开展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庭审旁听活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聚焦群众关切精准监督。乡村振兴事关民生福祉,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华安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着眼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监督检查。围绕群众关切的农村集体“三资”问题,在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深化落实“定底价、定年限、定程序、定约束条款、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监督”工作机制,持续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强化服务与监管并重,有效规范财权、整顿物权、约束事权,强化示范引领。围绕农村小额工程项目建设,建立公开建设方案、公开施工过程、公开验收结算、公开党群监督岗位和对比建设成效的工程管理监督工作机制,有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方便监督。围绕村级事务公开事项,制定《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及流程指引》,将农村小微权力细化为6大类45项,督促各乡镇用好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推动农村集体事务“掌上”公开、全程晾晒,以数智手段赋能基层监督。2024年以来,监督推动党务村务公开和事前公示1.75万条(次),开展走访1900多人次,推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和民生诉求353个。
聚焦提质增效延伸发力。乡村振兴领域监督点多、线长、面广,要提升监督效能,必须凝聚监督合力,织密统筹联动的监督网。华安县纪委监委着眼贯通协同各项监督力量,制定纪检监察机关片区协作工作机制,按照地域相近、便于协作原则,将全县划分为五个协作片区,实行重点疑难问题联动监督、联合研判、联合办案等协作机制。统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人员力量,优化“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机制,2024年以来,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92个,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机制140项,切实让群众有感有得。擦亮巡察利剑,围绕乡村振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问题,坚持因村施策,穿插运用专项巡察、乡村一体巡察等方式,完成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末梢,整合村(社区)纪检委员等监督力量,打造村级监督队伍,2024年以来,收集并推动解决问题200余个,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杨增玄 作者系福建省华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