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乡村振兴领域政策多、项目多、资金多,容易招来“蝇贪蚁腐”,需要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作保障。河北省大名县纪委监委聚焦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创新方式,靶向发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有力有效监督护航乡村振兴。
强化责任落实,凝聚工作合力。大名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制定出台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履行乡村振兴责任措施的制度,建立提醒、约谈、问责机制,督促各部门主动履职尽责,形成县乡村合力推进的氛围。推动落实“三级书记”亲自抓、“党政同责”一体抓,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实施。围绕安全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方面,成立11个监督专班,定期研究部署、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工作落实。2023年以来,已开展3轮督导,推动整改6方面31个问题。
强化问题导向,做实日常监督。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护航行动”。坚持到一线发现问题,围绕惠农政策落实、乡村振兴项目落地、易地搬迁后续帮扶等重点任务,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蹲点式”监督,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下大力气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惠农惠民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坚持以巡促治,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对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2个单位和25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21件,截至目前已立案5人,党纪政务处分5人。坚持对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2023年以来,累计处置作风不实、履责不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问题线索107件,党纪政务处分23人。
强化力量保障,提升监督质效。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将护航乡村振兴工作重心转向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综合目标的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注重发挥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有效整合县委巡察机构和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监察办以及村级监督力量,构建职责清晰、配合紧密、管理高效、运行规范的基层监督格局。深化“系统监督+科技平台”工作模式,借助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三务”公开等监督平台,建立起一套自下而上又上下呼应的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机制,织密监督体系,形成同频共振。加强对村干部和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监督管理,全面推行村级权力清单和干部履职行为负面清单制度,切实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能力,为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坚强保障。(李强伟,作者系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