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建设

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3-08-14 16:33

我国将迎来首个全国生态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建设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瞿芃

  8月15日,我国将迎来首个全国生态日。这是我国在生态文明领域的综合性活动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决定的形式设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大力推动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全党全国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成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介绍,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体现了首创性、标志性、独特性,具有鲜明的辨识度,有利于更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以钉钉子精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更好参与全球环境和气候治理。

  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党的十八大以来,越织越密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保障。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就是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许安标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实施宪法关于生态文明的规定,加快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立法修法步伐,不断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划定生态红线,守护绿水青山,推动美丽中国建设。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把贯彻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写入宪法,实现党的主张、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为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宪法保障。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关理论和实践成果通过修改宪法的方式在宪法文本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宪法室主任雷建斌介绍,宪法的有关规定是构建整个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宪法依据,是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宪法遵循,构成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宪法基础。

  记者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修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19件,正在审议1件,还作出有关决议1件。同时,全面清理了现行法律法规中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相适应的内容,加强法律法规的衔接,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目前,我国已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30余部、行政法规100多件、地方性法规1000余件,还有其他大量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形成并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

  制定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湿地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生物安全法、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等,填补了我国资源保护利用领域的短板弱项;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渔业法、森林法、水法、煤炭法、草原法、节约能源法、防沙治沙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加强各类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资源保护利用方面,一系列法律和决定既涵盖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类自然系统,又对特定区域、特定流域、特定类型的资源采取特别的保护措施,还注重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依法推动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形成了覆盖全面、务实管用、严格严密的法律体系。

  “我们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恒心和毅力,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更加扎实有力的法治保障。”许安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