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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丨“消失”的路灯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3-01-15 11:00

  “我们对办理结果满意,没有异议。”不久前,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岷山乡金盘村信访反映人对前来回访的区纪委监委干部说道。事情还要从一次信访举报说起。

  “我们要反映黄某伟将上级扶贫单位捐献我们的20盏太阳能路灯以每盏200元卖给七组周某……”2021年3月,岷山乡金盘村八组村民黄某、黄某某到该区纪委监委实名举报其组小组长黄某伟。随即,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按要求将反映的问题线索移送岷山乡纪委进行处置。

  乡纪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核。为了不打草惊蛇,一方面,核查组向信访反映人核实相关情况,另一方面,深入村民家中开展走访调查。走访中,大多数村民表示没有听说过太阳能路灯。

  “许多村民并不知道太阳能路灯的事情,是大家明知不说还是另有隐情?”调查组带着疑惑,决定直接找周某了解有关情况。

  “你们组半山周新农村点是否安装了路灯?”

  “装了,一共16盏。”

  “这些路灯是哪来的?”

  “是八组新农村点理事长黄某伟主动找到我,说能帮我从上级单位要些路灯,我一共给了黄克伟3200元,这是他的签字证明材料。”周某向核查组出示了支付黄某伟路灯钱款的证明字据。

  掌握相关情况后,核查组立即找到黄某伟进行核实。

  “金盘七组新农村点上路灯是不是你卖给7组的?”

  “不是卖,如果是卖,两百元哪里能够买得到,这个钱是周某给我去省里跑路灯的开支。”黄某伟极力辩解道。

  “3200元的开支,你说说都有哪些费用?”

  “油钱过路费800元、住宿400元、吃饭花了1000元……一共花销2400元。”

  “那还有800元呢?”调查组工作人员追问道。

  “这个……”黄某伟一时语塞。

  经查,黄某伟利用金盘村八组小组长身份向上级争取新农村帮扶项目,得到上级捐赠16盏太阳能路灯,后黄某伟将这16盏路灯全部拿给金盘村七组半山周新农村点使用,七组新农村理事长周某以每盏200元的价格共计3200元付给黄某伟,作为其跑路灯项目的花销。黄某伟实际差旅费2400元,其个人将剩下800元据为己有。

  最终,黄某伟被免去小组长职务,并退缴违纪所得。针对审查调查中发现的村级财务不公开、财务报账程序不规范、村级资产处置不合规的问题,岷山乡纪委督促金盘村“两委”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办法,定期进行公开,对村集体资产进行严格管理,严禁个人私自处置,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纪委监委 宋杰 || 责任编辑 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