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今年4月在海南视察时强调,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最大本钱,必须倍加珍爱、精心呵护。
海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积极创新执法和效能监督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针对生态环境安全日益严峻的态势,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为期一年半的集中整治国土、海域岸线、森林和水资源领域突出问题的“四项治理”,认真履行“执法的再执法、监督的再监督”职能。
目前,全省已清查出各类违规违法问题1494个,清理违规违法用地822宗、批而未用土地28.68万亩,追缴土地出让金20.62亿元,为被征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费用14.37亿元。今年1至9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及生态环境安全的失职渎职案件110件159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58人;出台规范国土、海域岸线、森林和水资源管理方面的制度21项。
把握监督重点,精心选题立项
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选题立项。2012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纪委、监察厅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涉及海南全局性、长远性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并形成专题报告,建议对影响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土、海域岸线、森林和水资源保护利用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省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了专题报告,批示要求尽快组织落实相关建议。今年初召开的省纪委六届三次全会把组织开展“四项治理”列为2013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任务。
围绕群众关注的问题选题立项。近年来,国土、海域岸线、森林和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出现的违规违法占地、征地补偿不到位、拖欠土地出让金、违规用海、林地外包面积过大和水域污染等问题,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提供了滋生腐败的空间,影响了政府公信力和社会公平正义,群众对此反映强烈。省纪委、监察厅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执纪为民、服务群众,将组织开展“四项治理”作为今年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履行执法和效能监督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转变监督方式,落实职能部门责任
紧握工作主动权。省纪委、监察厅协助省政府制发“四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治理工作的原则、目标、职责分工和方式等,把开展“四项治理”工作的主动权牢牢握在纪检监察机关手中。实施方案着重明确了主抓部门的职责任务,要求负有法定监管职责的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务厅分别牵头对国土、海域岸线、森林和水资源保护开发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厘清职能、找准定位,注重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重点抓好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督促整改工作,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确保工作到位而不越位。
加强组织协调。成立由省政府领导任组长的省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监察厅,各主抓部门也相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四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检察、公安、审计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四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合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刑事立案157件,治安立案261件,查处并曝光6名公职人员失职渎职以及充当“保护伞”,造成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的典型案例,起到了震慑和教育作用。审计机关对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绩效、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划拨使用、填海造地项目实施情况等方面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及时处理或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省纪委、监察厅制定“四项治理”工作联络员制度、专项治理情况月度报送与分析制度,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把好“四项治理”工作进度关、效率关和质量关,并形成书面报告呈送省委、省政府,督促职能部门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认真履行“执法的再执法、监督的再监督”职能,针对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依法提出监察建议,要求有关责任单位及时纠正违规违法行为。
强化监督职责,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拓宽发现问题渠道。省纪委协调省委巡视机构对“四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为期2个月的专项巡视,共发现25类问题,经深入剖析后及时向有关市县和职能部门反馈巡视意见19条。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畅通舆论监督渠道,整合舆论监督资源,建立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增强涉及执法和效能监督工作的网络舆情应对能力。今年1月,省纪委、监察厅及时获悉网络媒体披露尖峰岭林业局未经公开招标就出让一森林公园部分经营权的问题后,立即组织调查,并根据核实的情况责成省林业主管部门依法纠正尖峰岭林业局的违规违法行为,全面审查整顿森林公园的森林旅游开发项目。
开展警示约谈。为面对面地指明问题、讲清政策、强调纪律,强化督促警示,促进问题整改,今年8至10月,省领导或受其委托的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分两次对未完成减排任务和土地违规违法问题突出的7个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滞后的5家省内骨干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省监察厅有关负责人从执法和效能监督层面提出整改要求。昌江县约谈了9家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的负责人。约谈让被约谈的市县(区)政府领导和企业负责人普遍感受到了压力,他们纷纷表示一定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
严格责任追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办案意识,通过“四项治理”发现案件线索,通过查办案件推进“四项治理”扎实开展。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严肃查办了乐东县政协主席张某和副县长陈某失职渎职导致沿海防护林被大面积毁损案、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原总队长张某滥用职权导致海域被严重破坏案等大要案;也及时查处了东方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和乐东县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某失职渎职导致天然林被毁案等典型案件,切实遏制了生态环境安全领域违纪违法问题高发频发的势头,推动“四项治理”顺利开展。
督促完善机制制度。海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督促职能部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目前,全省已相继出台了《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海南省海域使用规划》和《海南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暂行规定》等多项规定,全面推行招标投标、拍卖出让制度,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配置、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资源环境配置机制。这些规定施行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仅文昌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原则拍卖出让的一宗填海造地项目,就比按原标准征收的海域使用金高出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