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组地协作形成办案合力

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09-08 07:21

  “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益探索和实践。联合办案的目的,是使室、组、地三方紧紧围绕一个目标,既按各自职责分工承担任务,又扬优势补短板,并肩作战、契合互补,形成工作合力。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纪委监委积极推动监督与办案贯通融合、建立完善“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提升监督精准化、办案规范化水平。

  今年7月,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科级干部侯某霏因犯受贿罪,被桦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得益于“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这起案件从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到高质量办结移送检察机关,仅用时38天。

  2020年年底,佳木斯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收到一封实名举报信,反映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干部侯某霏存在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多家药企、药店好处费的问题。

  “我们在日常监督过程中就发现这名干部在纪律和作风方面存在一些‘苗头性’问题。”佳木斯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通过对平时了解掌握的一些情况和举报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集体分析研判,侯某霏可能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应当对其开展初核。

  医药行业关乎百姓民生,一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将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产生巨大损害,必须认真对待。有鉴于此,该纪检监察组立即将此情况向市纪委监委进行报告。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为确保线索初核工作顺利开展,尽快查清被举报人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以“室组”联合的方式开展初核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我们在派驻纪检监察组前期已掌握部分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初核工作方案,并确定了各自分工。”佳木斯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负责人表示,监督检查室负责加强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的沟通与联系,督促其积极配合初核工作;纪检监察组则充分发挥驻在其中、熟悉情况的优势,负责针对举报的相关线索,快速精准地开展初核工作。

  此后,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先后深入走访药企、药店26家,与相关负责人谈话了解情况,并调取查阅医药商品GSP认证审批手续等相关资料,初步掌握了侯某霏长期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监督管理对象礼品、礼金,在GSP认证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从中谋利等违纪违法事实。

  在听取“室组”联合核查组的初核汇报后,佳木斯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决定对侯某霏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室组地”联合的方式查办此案件。第六监督检查室负责牵头抓总、居中协调;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纪律审查;指定桦南县监委负责监察调查。

  2021年2月,侯某霏被立案审查调查,桦南县监委在报请批准后,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侯某霏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新药店查验、GSP认证、代销药品等方面收受他人好处费,共计35万余元。2021年4月,侯某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桦南县监委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案件之所以查办这么顺利、高效,是因为有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前期扎实的工作。”负责监察调查的桦南县监委相关负责人对此深有体会。监督检查室的协调推进,既加快了案件审查调查各项程序的办理,也确保了案件查办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信息提供,则为案件的快速突破,取证工作的精准定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讯员 董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