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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对群团组织的派驻监督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2-18 07:15

  群团组织联系服务群众广泛,在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的任务中肩负着重大政治责任。抓好群团组织的派驻监督,对于督促群团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当好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具有重要意义。近期,陕西省安康市纪委监委调研组围绕做好群团组织派驻监督工作进行了调研。

  开展群团组织派驻监督的实践探索

  聚焦政治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坚持以政治监督为首要职责,通过参加群团机关党组会、列席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项督查检查、组织谈心谈话、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等形式,加强对群团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群团组织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围绕加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督促深化群团组织改革,针对改革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精准监督,督促群团组织主动发挥自身优势。

  做实日常监督,紧盯重要环节防控。坚持抓早抓小,把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作为强化对群团组织派驻监督的有效手段。紧盯重要环节抓监督,重点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过程进行监督,紧盯“三公”经费、婚丧嫁娶、领导干部外出考察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督;通过组织开展主题党日、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加强群团组织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对落实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脱贫攻坚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组织进行专项检查。

  创新监督方式,健全监督体制机制。建立清单式管理制度,结合群团组织工作特点,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事项清单,明确监督重点、监督措施、工作流程。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群团组织每季度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工作沟通,每月要求驻在单位提交工作情况总结,每年组织开展书面述职述责述廉工作。派驻机构综合运用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形式,推动相关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强化监督执纪,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派驻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职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综合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精准发现问题、处置问题能力,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持续传导到各群团组织。

  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思想认识存在误区。一方面,有的群团组织党组(党委)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只讲业务不讲监督,认为监督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事,把党组的监督工作当成“软”任务和“虚”工作,尤其对运用第一种形态主责在党组(党委)的认识不到位,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红脸出汗缺乏主动性针对性。另一方面,一些派驻干部认为群团组织是一般的社会组织,权少事少风险小,忽视了群团工作是政治工作的属性和定位,对开展监督的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在政治监督上降低了标准。

  监督方式比较单一。调研发现,派驻机构在针对群团组织开展监督过程中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主要是依靠参加会议、听取汇报了解基本工作情况,在开展监督中结合群团组织实际深入研究不够,推动建立健全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还不完全到位,通过综合开展政治生态研判、谈心谈话、监督检查、执纪执法、查看账务资料、跟踪督促巡察问题整改等手段,深入精准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不足。

  监督力量还很薄弱。群团组织体系庞大,联系服务对象多,下属社会组织、群众组织较多,监督难度比较大。以安康市为例,目前群团组织监督任务主体在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除对市总工会、市青年团、市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监督外,还承担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监督任务,派驻机构人员力量明显不足,制约了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

  擦亮群团组织派驻监督“探头”

  提高站位,适应改革要求。从派驻机构来讲,要按照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领导体制、职责任务、工作机制和履职方式,有效发挥派驻机构“前哨”和“探头”作用,厘清权责,摆正位置,及时发现问题,理直气壮开展监督。从群团组织来讲,相关党组(党委)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管党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支持派驻机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找准方向,聚焦政治监督。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要围绕群团组织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动融入群团组织中心工作和重要活动,找准政治监督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履行政治建设协助职责,围绕群团组织党组(党委)的全面工作思考谋划监督工作,通过参加党组会、列席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委会及相关会议,以及查阅资料、开展调研等形式,积极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精准“把脉”,抓好工作结合。要做实日常监督,找准监督载体,既要结合群团组织承担的公共职能,又要结合群团组织的日常经营活动,使派驻监督落到实处。注重标本兼治,充分运用办案成果,注重从净化政治生态的高度进行剖析,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向群团组织党组(党委)提出意见建议。

  加强研判,提升监督质效。要加强政治生态研判,结合巡察反馈意见、问题线索排查、部门考核结果及社会民意测评等信息,动态掌握各单位政治生态情况。探索建立干部廉政档案,认真研究群团组织职责权限、岗位设置和内控制度,摸清监督底数,厘清监督对象。监督关口前移,重点围绕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党组织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等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监督建议函。(陕西省安康市纪委监委调研组,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2月18日理论周刊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