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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不乏人,长孙于准同样是廉吏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05-31 11:00

  正是于成龙对“耕读孝行”的言传身教,其子孙也多以“仁存正德、乐善公益、博施济众”而闻名乡里,受人称颂。

  吕梁市离石区安国寺文官所所长 陈雷:

  于廷翼是于成龙的长子,自父亲于成龙出仕之后的数十年间,于廷翼悉心奉养祖母和母亲,代父抚育两弟,以至成人。他虽然自奉节俭,但在周济亲友族人,以及筑路、修桥等方面,从不吝惜。康熙二十五年,于廷翼把自家的五亩土地捐给了收养鳏寡老病无依者的养济院。康熙三十四年至三十六年,永宁州连续遭受自然灾害,接着又发生瘟疫,米价大涨,于廷翼与族人每月将家中存粮接济乡人,名为借给,事后却将借据付之一炬。

于准画像

  于成龙之后,长孙于准是于氏家族的又一名吏。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负责人 高春平:

  于成龙的孙子于准很好地继承了祖父于成龙的清廉遗风,从山东临清知州,到贵州、江宁巡抚,他为官清廉,大举善政,康熙曾御书额联,赞其“恺泽三吴滋化雨,节旄再世继清风”。

  于准不仅自己言行上继承了祖辈清白家风,同时也修订族规家训,为后世确立行为规范。康熙四十六年,于准在整理编纂《于清端公政书》的基础上,总结汲取于氏先祖的家风家训,历时四年,续修《于氏宗谱》,编订《于氏族规》22条,《于氏家训》41条,使于氏族规家训成为吕梁于氏族人世代践行的行为规范。

  充满朴素劝慰与真诚告诫的《于氏族规家训》,似春雨润物,几百年来指引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于氏族人,守本分、务正业,践行“清、慎、勤”的家风要义!

于氏宗祠

  据《永宁州志》、《于氏宗谱》记载,从明朝景泰年至清乾隆中叶的三百二十余年里,于氏族人中,曾在国子监读书的就有数十人;下至知县,上至总督、巡抚,担任各种官职的有30多人,不论微品小官,还是封疆大吏,亦或士农工商,始终遵法纪、守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