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个量化评估,评分细则分为5项”……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部署开展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督导检查工作。在动员部署会上,督导检查组成员和有关部门单位集体收看动漫专题片《“5+2”量化评估 红黑榜力促巡察整改》。该动漫专题片直指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普遍问题、重点问题,以形象生动的案例和解说,系统阐释了如何具体开展巡察整改量化评估工作,推动各被巡察单位和各监督责任主体同题共答做好巡察整改这张“考卷”。
为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兰山区探索建立《兰山区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量化评估办法(试行)》,着力解决巡察整改督导方式单一、评价标准不清、无法量化考核等问题,发挥量化评估的激励约束作用,确保被巡察单位夯实整改责任,推动运用好巡察成果、扩大巡察监督效应。
评估指标体系坚持以结果性指标为主、过程性指标为辅,选取最能反映整改成效的“责任落实、整改质效、移交办理、成果运用、满意度测评”等5项共性指标,以及“成效突出、整改不力”等2项加减分个性指标进行具体量化,以系统化的指标体系为量化评估提供依据。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坚持“一轮一评估、一年一汇总”,明确由区纪委监委机关牵头组织实施,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机构等部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考核组,结合日常监督掌握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满意度测评、个别谈话、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综合评估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实地评估。对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考核评估得分划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对评为“好”等次的被巡察单位纳入整改工作“红榜”,并总结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区进行推广;对评价“较差”的纳入整改工作“黑榜”,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责令党组织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检查,并列入巡察“回头看”重点关注范围。今年以来,兰山区纪委监委针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实地督导检查,书面反馈意见18份;针对督导检查发现的整改不力7种倾向及典型问题,形成通报传导压力,并对某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巡察整改不力问题进行问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形成有力震慑,巡察整改的刚性约束逐渐形成。
“我们创新‘5+2’量化评估体系,通过开展‘双评估’、设置‘红黑榜’等方式细化监督检查形式,为我们开展日常监督提供了强有力的抓手。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兰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表示。(山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