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四川省彭州市纪委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检查。期间,彭州市军乐镇纪委发现该镇军屯场社区干部刘斌利用职务之便,违规领取低保金的问题线索。
军乐镇纪委梳理排查刘斌的问题线索
镇纪委向彭州市纪委报告问题线索
启动调查程序,核实刘斌领取干部补贴情况
查询刘斌家属领取低保金情况
走访群众,核实问题线索
向周围住户了解刘斌家庭经济情况
向当地民政部门发函,锁定领取低保金证据
经查:刘斌及其家人通过申请获得城镇居民低保资格。在刘斌当选为该社区妇女主任后,每月按时领取村(社区)实职干部补贴。按照政策规定,其已不再符合低保条件,此间刘斌及其家庭成员共计三人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40234元。
彭州市纪委指导军乐镇纪委“举一反三”,强化纪律监督
公示处理结果
2016年10月,经军乐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斌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刘斌退还违规领取的低保金40234元。
通过彭州市纪委微信公众号“廉韵彭州”向社会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成都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