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干部奖惩暂行条例草案》 发布时间: 1943年4月25日
(1943年4月颁布) 第一条 为确保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任务之完成,发扬干部之积极性与模范作用,鼓励进步反对落后,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合于下列要求之一部或全部者,应予奖励; 一、正确了解广泛宣传并具体实现边区施政纲领及政府其他政策法令(如人权,财权保障条例,土地租佃条例等)成绩优异者。 二、对抗战动员、拥护军队、保境安民、增强边区内外各抗日党派阶层之团结,成绩优异者。 三、对执行边区之生产教育两大任务集中力量,在发展边区经济,厉行精简节约,推行干部教育,改进国民教育,注重调查研究等方面成绩优异者。 四、在执行上级政府指示之重要任务及同级参议会重要决议时: (一)能先期完成或超过计划,而不妨害工作质量者。 (二)工作方法特别完善,或有切合实际之创造发明者。 (三)环境困难复杂,善于克服困难,完成任务者。 五、在工作作风上对上级一贯服从,对同级及有关部门和衷共济,对下级及广大群众密切关心,克己奉公,实事求是,积极负责,埋头苦干,足资表率者。 六、遵行政纪总则,政务人员规约,堪称模范者。 七、在为民族与人民奋斗时,由于各种不可避免之原因,而致病负伤及殉职者。 八、有其他功绩为上级政府或人民所承认者。 第三条 凡犯有下列错误之一部或全部者,应予惩戒: 一、违犯边区施政纲领及政府其他政策法令(如人权、财权保障条例,土地租佃条例等)损害抗战与团结之利益及边区政府与边区军民之权益者。 二、不服从或不尊重上级领导,不检查或不管理下级工作,怠工渎职,妨害任务之完成者。 三、对上级政府或同级参议会之重要决定(如生产教育两大任务等),怠工或妨害者。 四、贪赃枉法腐化堕落,假公济私,包庇蒙蔽者。 五、不能团结干部,团结有关部门,团结群众而酿成不应有之纠纷,或侵犯群众利益致妨害工作进行或政府威信者。 六、遗失关防印记及政府机要文件者。 七、违犯政纪总则及其他失职情事者。 第四条 奖励办法分为以下各类: 一、提升。 二、记功(记大功或记功)并公布。 三、给予奖章奖状等。 四、书面奖励(传令嘉奖,通令嘉奖,登报嘉奖)。 五、物质奖励。 六、口头奖励(当众宣扬等)。 七、其他办法。 第五条 惩戒分为下列各类: 一、撤职查办或向法院提起公诉。 二、撤职。 三、撤职留任。 四、记过(记大过或记过,公布或不公布)。 五、警告或申诉(书面的或口头的)。 六、其他办法。 第六条 凡因干部犯错误而致某一方面受到损失时,应将对此干部之惩戒通知该方面之负责人或群众,必要时并应请其参加惩戒之决定,及使犯错误者,向其道歉或赔偿损失。 第七条 受惩戒者在受惩戒后一时期内,如确有显著可靠之改正进步,其处分得以减轻或取消;反之,其一犯再犯者,则须加重处分。 第八条 奖惩事宜,一般均由直接领导机关执行,其关系重大者,则由该机关呈请上级处理之,但上级机关在必要时,有越级处理之权,受奖惩者有异议时亦有按级上诉之权。所有奖惩事宜均应直接间接向边区政府民政厅备案。 第九条 对公务人员有功或有过,人民有用任何方式向政府控告及建议之权。 第十条 奖惩时间不受限制,但较普遍之奖惩,则以在各级参议会大会时,每年度终了,或一重大工作完毕总结工作时行之为宜。 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施行。

  延安时期,对于边区现有的大批干部,如何进行管理,更有效地发挥他们的作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因为自抗战爆发以来,我们党非常需要干部,并因而曾经出现了干部的任免和管理各自为政的状况。对干部的了解、使用、调整、培养和待遇等等,都缺乏统一的政策和制度。

  1943年,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干部奖惩暂行条例(草案)》等一系列法规,使边区行政干部管理纳入了法治轨道。

  条例规定“对下级及广大群众密切关心,克己奉公,实事求是,积极负责,埋头苦干,足资表率者”予以奖励。相反,违犯边区施政纲领及政府其他政策法令,损坏抗战团结及边区军民之权益的,特别是对那些贪污腐化分子必须给予惩戒。陕甘宁边区政府认真贯彻和落实干部奖惩条例,并始终坚持对干部采取奖励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通过表扬先进,反对落后,对促进干部思想革命化和清正廉洁起到保证作用。

  一年后,边区政府对条例公布以来在行政工作、民政工作、生产战线、文化教育、司法行政、医药卫生工作方面的140多名模范干部予以奖励,其中有县长11人、区长20人、乡长7人。同时,根据惩戒的有关规定,对违纪、违法和贪污腐化干部王华亭等6人,分别给予开除及严重警告处分。延安《解放日报》还发表了《模范区乡干部优良作风》的报道,使广大干部在鲜明的对比中,受到了反腐倡廉的生动教育,促进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的形成。

  这样大规模、大范围、大张旗鼓、经常性地表扬和奖励模范干部,和及时惩处不良干部同时并举,在边区已成为一种制度。在此基础上,边区政府进一步通过树立正面典型,带动一般,促使广大干部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埋头工作,廉洁奉公。延安呈现出“只见公仆不见官”的生动局面,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