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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郑的“优秀”

  老郑是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麦市镇七里村党支部的一名农村党员,也是我的父亲。2015年11月以来,咸宁市组织全市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随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主题党日+”活动逐渐明确为6个规定动作:即诵读党章、交纳党费、学习党规党情、开展组织生活、实行民主议事、落实公开制度。

  记得开展第一期活动的时候,老郑还有点不乐意参加。那个周末我一回去,他就跟我嘀咕道:“我们这些农村党员,不比你们机关干部,每个月要耽误半天时间去村委会开会,又没物资发,也没饭吃,我的活儿谁给我干呢?”还说起农村税改以前,每次缴纳税费、公粮都要他这个党员带头,只知道让他履行义务,当标杆、树榜样等等,言语中尽是不满。

  “老爸,你是党员,就应该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就应该带头做表率。不然,你可要落后了。”我激励他说。“我入党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老郑激动地说道。

  我知道老郑一直是以党员身份为荣的,每当他回忆起自己30多年前当兵时荣获“个人三等功”,还曾被选为镇人大代表、党代表的事情时,从他慷慨激昂的语调和眼里闪现的光彩中,我都能感受到他的初心未改。

  曾几何时,农村基层不同程度地存在党建薄弱,“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村务财务不透明等问题,时间一久,一向积极带头的老郑也对参加党组织活动失去了热情。自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后,老郑又仿佛找回了作为党员的自信。防火防汛,有他冲锋在前的身影;参加组织生活,诵读党章、缴纳党费、学习党纪法规,更变成他每月最期盼、最不能耽误的“活儿”。他说,我的义务要履行,党员的权利也要享有。

  现如今,每周末回到家,老郑与我聊天的开头都变成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得怎么样”“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你学了没”等等,聊到最后,还要一如既往地提醒我道:“作为一名刚刚加入纪检监察队伍的干部,你要加强学习,严格自律。己不正,焉能正人啊!”

  老郑在履行着他的义务,也在享受着他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权利。今年,村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公示栏中,一笔一划写着“郑万荣,优秀”。(湖北省咸宁市纪委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 郑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