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我差点把党籍都丢了,村里开党员大会宣布处分决定时,我羞愧得抬不起头……”
“2016年2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到了村党支部,不知道像我这样被处分的党员有没有资格参加,翻开柜子里鲜红的党章,更加觉得对不起这一抹红……”
这是一名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村支书笔记本里的话。
去年6月,盱眙县纪委组织对部分受处分党员开展家访。与他交谈过程中,我无意中发现了这个笔记本。他有些难为情地说:“我没脸参加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躲在家手抄党章和习总书记的讲话。”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的,你有权利参加,而且必须参加!为什么要躲着?”我不解地问道。
“我是个有‘污点’的人,党培养我那么多年,群众信任才让我当村书记的,我犯下的错误辜负了党和群众……”他压低了声音说道。
几年前,他安排会计以几个村干部的名义增加土地面积,骗取5万余元农资综合补贴,用于村务开支。在村里拆迁过程中,与时任村主任共同收受工程老板1万元“好处费”。我明白,这是让他“抬不起头”的原因。
翻看关于他违纪问题的材料,我注意到他入党时间和我的年龄相当,并且在该村担任了14年村支书。我想帮助这个老支书早日放下包袱,重新树立起信心。
我们一起重温了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历史以及他的入党经历。并且提醒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有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等规定。可见,党组织这扇门并没有将受处分党员干部拒之门外,而是规定了时间对其整改表现进行考察、检验,给予认真改正错误的同志以新的机会,如果受到处分的党员能迷途知返,对自己严起来,干事业实起来,依然可以做一个无愧于党和人民,无愧于家人、无愧于自己内心的人。
谈了近一个小时后,他很认真地说:“这半年里,走在村里总是感觉抬不起头来,通过与你们谈心,让我重新审视自己,唤起了那段激情燃烧岁月的回忆,给了我重做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信心。”
我很庆幸,这次再平常不过的家访,让他逐渐克服了半年来的自卑心理。受他的触动,在之后的一次党小组讨论会上,我提出了“如何做好处分的后半篇文章”这一议题,引起了党小组成员的共鸣。大家都认为,让受处分党员重新树立起信心,也是我们纪检干部应该重视的问题。
去年11月,由于工作调动,没能在老支书留党察看期满时再去家访,成了我心里的一个结。赶巧的是,最近因为“阳光扶贫”的督查工作,我再次经过他家门口。
走进这个不大的农家小院,里面多了一面党旗。正当我看着那面党旗的时候,老支书问道:“你是在看那旗子吧?”
我转过身笑了笑,他又继续说道:“刚被处分那段时间,我心情很低落,是你们的家访让我清醒,‘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让我重建了自信。你们走后,我买了这面党旗,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还是一名共产党员,初心不能忘!”
后来得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期间,他主动加入了村里的党员志愿者队伍,继续发挥余热,为村民服务,在雨季时带领村民抢险救灾;在处分期满第一时间申请恢复党员权利,再次举起右手面对党旗宣誓时流泪了……
离开小院时,我瞥见大门后面贴了这12个字:不忘初心,重拾自信,继续前进。习近平总书记说:“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全党同志一定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我想,老支书在“继续前进”前加上“重拾自信”四个字,也正是结合自身经历响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践体会吧!(江苏省盱眙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廖虹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