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出自平凡,精神见于细微
——忆董老
牛立志
董老一生立党为公,不搞特权,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注重实事求是,反对个人专断,珍惜人民财产,关心群众生活的典范言行,不停地展现在我的眼前。
伟大出自平凡,精神见于细微
一九四五年、一九五四年和一九五八年,董老受党和人民委托,先后三次出国。
第一次,他代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解放区人民到美国旧金山出席联合国成立大会,在联合国宪章上签了名,后两次,他分别代表中国政府、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参加东欧国家的国庆典礼和党的代表大会。
在国外,他一切遵照党中央的外事政策和方针办事,大事决不自专,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国内汇报请示,待人接物,谦虚谨慎,不卑不亢。回国后,亲自动手给党中央写出书面报告。三次出国都出色地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
他在国外和在国内一样,厉行节约,克己奉公。在个人生活上,尽量精打细算,把节约下来的每一元外汇都留给国家。
现在还保存有一九四五年他在赴美期间亲笔记的一份收支帐目,从中可看出他在国外是如何为国家、为人民厉行节约的。收入栏内有三项:“董捐生活费美金壹仟贰佰陆拾圆整”、“董捐交际费美金贰佰圆整”和“董交治【置】装费美金壹仟壹佰捌拾伍圆整”。节省下来的这两仟伍佰多美元,他都用来贴补了公用。当时公家有几笔较大的开支:其中一是替国内的《新华日报》购买技术先进的印刷机,一是在董老主持下,由章汉夫、徐永供同志编印的《中国解放区实录》英文版小册子五千本,借以向世界各国宣传中国解放区的真实情况,揭露和驳斥反动派的造谣诬蔑。他还用个人节约下来的钱为国内同志买了打字机、留声机和英语唱片等,以满足同志们在工作、学习方面的需要。
在支出栏内,连数目不大的一笔医药费和两笔邮电费,几元几角几分都记得清清楚楚。可见他用人民的每一分钱都非常仔细和珍惜。
他在国外生活上的节约程度,只讲一件小事就清楚了。当时长期居留美国,临时被委派照顾董老的徐永蟆、张淑义同志回忆说:董老在国外一心为公,绝少想到自己生活上的需要。他当时用的一块毛巾很旧,都已发黑、洗不干净了,却没有想到去买一条新的。还是徐永洪同志看不过,出钱买条新毛巾给他换掉的。
一九五四年那次出国,发生过两件事:
东道国送给中国代表团每位团员一笔为数可观的生活费,照顾客人们买些日用品或纪念品。代表团的活动日程安排得很紧,没有时间花这笔钱。个别团员要求给点自由时间去一次当地的百货商店。董老不仅没有同意,而且在代表团工作会议上和大家一起商量这笔钱应如何处理。他建议留给我国使馆作为公用。有个团员表示不同意,说按照财政制度,使馆没有这个收入项目,怕不好办。董老向当时在场的我国大使问道:这样做可不可以?大使说可以。于是全体团员就都把钱留给使馆充作公用了。
在临出国前,董老十五岁的儿子对一位随行的工作人员说他想要一架照相机。这位同志出国后在聊天时随便提到这件事。使馆同志就给买了一架照相机带回北京。这件事自始至终董老一点都不知道,只是当他看到孩子摆弄照相机时,追问情由才真相大白。董老狠狠进行了批评,并指示秘书立即带上相机和相当于这类相机市价的一笔款到外交部去作检讨,请外交部决定处理办法:留相机,还是留款。外交部办公厅主任王炳南同志深知董老一贯严于律己,公私分明,经过再三考虑,最后留下了相机。
“旧居不必重修”
一九二七年,董老家(在湖北黄安县城南街)的房屋……被夷为一片平地,旧居所在地有一个时期成了县里的汽车站……
建国以后,黄安县以其对革命的卓越贡献,由政务院明令更名为红安。中共红安县委曾给董老写信,建议修复旧居。但是董老再三嘱咐,旧居不必重修。一九五六年四月,是解放后董老第一次回故乡,旧居原址仍是废墟一片。县委同志再次当面向他建议修复旧居。他坚决拒绝说:我已多次讲过不要修了,现在再讲一遍,还是不要修。红安是老苏区,当年为革命牺牲的烈士很多,要修就修个烈士祠堂或革命纪念馆。我家房屋的旧址,将来若有可能,最好办个文化馆。我愿意把我的藏书献给家乡,让苏区群众的子孙后代,多学点科学文化知识,好用来建设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的幸福生活。
按照董老的意见,红安县烈士祠很快建起来了。董老的旧居一直到他逝世也没有修复。
……
“革命、入党不是为个人谋利益的手段”
解放初期,董老在农村的有些亲友看他当了政务院的副总理,以为他做了“大官”,纷纷写信向他提出安排工作、调动工作、照顾生活等等请求。对此,董老一律回信婉言拒绝,同时还向他们讲清不能给予照顾的道理。他指出:鄙视劳动、想不劳动或少劳动而有较好的享受,是陈腐的甚至是很坏的旧观念。做工作不是做官,而是为人民大众谋利益,决不能把革命、入党当作为个人谋利益的手段。他还指出,安排、调动工作应向组织请求,不能向他个人请求。
董老在给他的外甥的回信中写道:“……你如果是青年团员,想调动工作,应向团请求,不应向我个人请求……想凭借私人力量,以介绍方式去找工作,那是直接违反中央的政策……去年信中,批评你哥哥的错误想法,那时他就是想凭借我的力量去找较好的事情。你这次信中的提法和你哥哥去年以前的想法差不多,是错误的……革命是为人民谋利益,决不应该把革命作为谋个人利益的手段……一切革命工作都是为人民大众谋利益,人民大众的利益问题解决了,革命者个人利益的问题也就在其中解决了。”
后来,他干脆写了一封通函,打印出来,分别寄给家人和亲友,对他们事先进行教育。
在他的教导下:他的侄儿、外甥、侄孙、侄孙女、侄外孙等都一直安心在农村,安心于自己的岗位。侄儿良俊现在已年过七十,仍是人民公社社员,侄孙绍简从六十年代初参加工作至今,一直安心在国营农场工作,其他有的坚持在农村当民办教师,有的安心在农村做商业工作。
“何连芝的级别不要提了”
一九五六年,董老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这一年国家机关干部调整过一次级别。在人事部门拟定的提级名单中,有董老夫人何连芝同志的名字。何连芝同志一九三三年入党,是一位老红军,土地革命时期打过仗,负过伤,参加过长征,在陕甘宁边区做过基层政权工作,抗战时期跟随董老在武汉、重庆、南京、上海……建国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做好工作。她原来的级别是行政十三级,并不高,提一级完全合情合理。名单已由最高人民法院党委讨论通过,只待最后院长审批了。
董老看过名单,对其他同志提级表示同意,提起毛笔唯独把何连芝同志的名字勾掉了,还特地找有关同志强调说:何连芝的级别不要提了,还是先提别的同志吧!
“尽量少给国家增加负担”
董老一生保持党的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过去战争年代是这样,建国以后,物质条件好了一些,仍是这样。
他时时想着我们的国家大、人口多、底子薄,要为国家节省每一分财力、物力,个人要尽量少给国家增加负担。
除了参加国事活动穿一穿质量稍好的衣服以外,他平时穿着俭朴。解放初期实行供给制时,公家发的一套灰布制服和自己做的一套黄卡叽布制服是他最爱穿的,领子、袖口磨破了,补了再穿。他的汗衫穿得久了,双肩和背上破得象蜘蛛网一样,他还要何连芝同志把两件补作一件穿。一九四五年出国时公家给买的一双皮鞋,解放后还穿了多年。
……
一九五二年,组织上建议他搬到一所有较大院落的宽敞房屋去住,董老不同意,后来还是周恩来总理让有关同志一再劝说、动员,才勉强搬进去……
到了晚年,他的工作少了些,他便自觉请求精简身边的工作人员……
一九七二年冬,中央批准他去广州休养。当时他因感冒还住在医院里,大家担心他坐火车长途旅行身体受不住,再三劝他坐飞机去。董老坚决不肯,他给同志们详细算了一笔帐:一架专机飞一趟广州要用多少油,要花多少钱,反复给大家讲,应当尽量少给国家增加负担。
他在家里给孩子们立了规矩,吃饭时注意不洒饭菜。如果饭粒掉在桌上,一定要拾起来,不许糟蹋。他说一粥一饭都是劳动人民的血汗结晶,来之不易。董老这样做决不是为了给个人家庭节省几个开支,他站得高,望得远,一心想的是给国家减轻负担。他反复说:几亿人口的大国,每个人浪费一粒米,一片纸,一点汽油,一把牙刷,几亿人加到一起给国家带来的负担,可决不是个小数。
这些书要送给人民
董老一生工作之余,除了读书、写字,到晚年爱好吟诗以外,没有任何嗜好。他家里最多的东西是书,可算是他的“财富”。这是他从三十年代开始用一点一滴的生活费节余买下的。建国以前的战乱年代,遇到敌情严重,必须撤退转移时,其他衣物都可以丢下,唯独书籍必须带走。日积月累,他的藏书数量相当可观,其中有不少是古书。他在世的时候曾多次讲过,这些书要送给家乡人民。逝世后,按照他的意愿,他的全部藏书已献给了国家。
……
要通过“组织解决问题"
一九六二年一月,董老收到在外地做医务工作的侄女来信,信中请求伯父介绍她到北京医学院进修。董老回信拒绝了,并指出:应当向所在单位的组织提出申请,征得同意后,由组织上帮助联系解决。
这年十一月,湖北省有一位和董老熟识的老同志写信给董老,请他帮助地方上解决一部发电机。董老回信说:发电机是紧缺设备,既然已经列入省的计划,就要耐心等待。还可通过省的有关部门向中央有关部门催促,此外没有别的办法。
也是这个月,董老一位少年时代的同窗老友来信向他诉说棉袍破了,想做一件新的,但没有布票,请他想法帮助解决。董老想,不能代这位老友向组织上申请补助,给组织上增加困难,只能自己来帮忙。可是他的布票数量和大家一样,也没有多余的。于是他把自己过去罩棉袍的一件大褂(做成后只穿过三、四次,基本是新的)寄去,建议这位老友酌量改用,以应急需。
同年十二月,有一位曾在董老领导下工作多年,后因犯错误受到处分的同志,请董老出面找有关领导讲讲话,以改变他的处分。董老明确答复他自己不好过问这件事。指示他:一要好好工作,二要通过所在单位的组织解决问题。
以上是随手翻阅董老一位秘书在一九六二年“工作日记”中记载的几件事。董老这类不徇私情,坚持原则的事例很多。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
干部子女“要严格要求”
一九六九年下半年,董老的小儿子到河北晋县农村劳动刚刚半年,就听说当地党组织要发展他入党。董老说:“不能因为他是我的儿子,就这样快地吸收他入党,一定要让他再磨炼一个时期才好。”董老要何连芝同志写信给那里的党组织说明这个意思。过后,他还是放心不下,又要何连芝同志亲自去晋县向当地同志再三强调:千万不要因为孩子是干部子女就讲情面,要严格要求,只有真正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条件,才能吸收他入党。
……
(摘自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组编:《忆董老 第2辑》,湖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