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王俊山的信
(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俊山甥:
十二月九日信收到。
你在私营商业中,能够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积极带头合法经营,并几次当选出席代表,可见你自己进步,人民就会推重你的……你说当过几次代表,大约你也是地方工会的会员,你是否中国青年团员呢?你信中没有说明……你如果是青年团员,想调动工作,应向团请求,不应向我个人请求。
在今年九月间《人民日报》有篇社论,号召全国各机关、企业厉行节约,紧缩开支,因而各机关、企业都在紧缩机构,裁减冗员,现在想凭借私人力量,以介绍方式去找工作,那是直接违反中央的政策。
你说去年接到我的信,对你的帮助很大。我记得去年信中批评过你哥哥的错误想法,那时他就是想凭借我的力量去找较好的事情,你这次信中的提议和你哥哥去年以前的想法差不多,是错误的。可见你并没有完全看懂我的信,革命是为人民谋利益,决不应该把革命作为谋个人利益的手段。
你妻能写算,搞过邮政代办,她如没有参加妇联、工会或青年团,最好是去要求参加那些团体。请你和你妻再一遍注意我的话:参加革命团体是为了学习革命工作,一切革命工作都是为人民大众谋利益,人民大众的利益问题解决了,革命者个人利益的问题也就在其中解决了。假使参加革命而以解决个人利益为目的,那是绝对错误的。
我近年身体较差,常在请假休养。京寓中其他的人都算好,请释念!顺问
近佳!
董 必 武
十二月廿九日
根据原件刊印
(摘自《老一代革命家家书选》,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