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潘伟华组织部分仁居镇干部、社南村干部、村民代表等32人外出参观时,违规到一些景点旅游,共花费1.64万元,在村集体资金中列支。2017年11月,潘伟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干部林娟、姚瑶及村委委员陈三凤分别受到诫勉处理;违纪款被收缴。(广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
所在位置: 首页
>监督曝光>广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7年5月,潘伟华组织部分仁居镇干部、社南村干部、村民代表等32人外出参观时,违规到一些景点旅游,共花费1.64万元,在村集体资金中列支。2017年11月,潘伟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干部林娟、姚瑶及村委委员陈三凤分别受到诫勉处理;违纪款被收缴。(广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