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实行严明的纪律写在自己的光辉旗帜上。
1926年7月,全国的共产党员已发展到18526人,比党的四大时增加了十几倍。然而,在党员数量突飞猛进的同时,党的队伍发展以及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还远远不能适应迅速高涨的大革命形势的需要。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面对大肆搜捕和疯狂屠杀,一些意志薄弱、信仰动摇的不坚定分子纷纷登报退党,甚至公然叛变投敌。革命形势的发展表明,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保障党的先进和纯洁,建立一个维护党性党纪的专门机构,已经成为党的建设发展的紧迫任务。中央监察委员会 “应运而生”。
1927年5月9日,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中央纪律检查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的产生,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的重大创新,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监察委员会由10人组成。王荷波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杨匏安当选为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