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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09-08 08:00

  1.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林裕春借机公款旅游,并私自携带配偶随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责令将其本人及配偶旅游费用退缴国库。

  2.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胡福进违规公款聚餐、发放月饼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梅列区农业局副局长邓衍铭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顺昌县元坑镇曲村党支部书记张光林公款送年礼,并参与赌博活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新罗区农业局局长陈超雄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福建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