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鹤岗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与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围绕黑土耕地保护工作开展“联动”监督,确保黑土依规依法存储、管护。
该市纪委监委坚持分管领导主抓、综合部门统筹、室组协同监督、市县(区)同步推进的工作模式,围绕黑土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政策执行等方面先后制发工作提示4期,开展主动约谈24人次,持续巩固深化“大棚房”、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制发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暨耕地恢复整改实施方案、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规定,坚持抓本级、带系统、促基层,落实落靠县(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以及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该市纪委监委抽调职能部门专业人才,通过实施“室组+部门”联动、“组地”协同监督,组织开展黑土耕地保护专项检查,发现并推动解决相关问题29个。加强常态化监督,深入建设项目、耕作现场等实地开展重点抽查与跟踪督办,对监督检查发现、巡察反馈问题定期督导整改进展,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持续巩固粮食安全基础。
制发《关于严格落实黑土地保护政策 规范推进耕作层土壤剥离工作的监察建议》,推动自然资源部门创新建立数字化监管平台,配套制定常态化监督管理制度,实现信息共享与分析预警,通过对52万立方米表土剥离、运输、存储等全流程进行实时监控,以“小切口”深入整治监督监管中的短板和局限,确保黑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