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海口市纪检监察机关以零容忍态度查处一起诬告陷害行为。吴某因不服法院裁定,故意捏造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法官宋某某收受巨额贿赂、枉法裁判等事实,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意图使宋某某受到刑事追究,以达到改变此前法院裁定的目的。经查,吴某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决定对该问题线索予以了结,通过会议和书面等方式为宋某某澄清,同时将吴某涉嫌诬告陷害犯罪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海口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在完善制度机制上夯根基、在严查诬告陷害上动真格、在积极澄清正名上强信心,打好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的组合拳。截至目前,已先后为61名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通报典型案例21起,有效激发党员干部担当干事动力、释放争先发展活力。
海口市纪委监委推动查处诬告陷害、澄清正名工作具体化精准化规范化,出台《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等,细化诬告陷害行为的4类动机和重点查处的8种情形,明确界定标准和惩处措施,亮明“诬告必查,查实必究”的坚决态度。
拓宽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途径,收集涉及诬告陷害行为的线索信息。加强前置把关,对检举控告严格分析筛选甄别,对涉嫌存在异常检举控告且有诬告陷害行为情形的及时标注、重点关注、精准研判,建立专门台账、实行专人管理,对线索清晰、指向明确的诬告陷害行为优先处置、严查快办。
建立查处诬告陷害案件联席会议,打破信息壁垒,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公安、信访、网信等部门在线索移送、取证固证、情形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协作,形成查处诬告陷害“一盘棋”,强化信息联通、力量联合、案件联查,有效破解诬告陷害认定难、取证难、打击难问题,确保查处工作高质效开展。坚持宽严相济、精准执纪,经调查核实确属诬告陷害的行为,结合行为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依规依纪依法对诬告陷害者进行严肃处理。
为及时消除不实举报对干部的负面影响,海口市纪委监委推出多元澄清正名机制,灵活利用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宣传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的政策法规和工作成效,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力,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注重做好被诬告干部的心理疏导和回访关怀工作,帮助其消除思想顾虑,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为干部撑腰鼓劲。(海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