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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罗平:深化质量评查 以评促改提升办案质效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5-15 10:00

  “在这个案子中,违纪人员的主观故意还需进一步证明,谋利事项的证据还不够充分……”近日,云南省罗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针对正在查办的案件提前介入,在证据完善、程序规范等方面对案件承办部门进行指导,切实守好办案质量关。

  今年以来,罗平县纪委监委持续强化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出台《执纪执法办案质量评查及案件复盘辨析工作方案》,明确评查内容、范围、形式和标准,构建“边审理边评查+一季度一评查+重点复盘辨析”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以案代训、以查补漏、以评促改,推动案件质量持续提升。

  “案件质量不是审理部门一家之事,而是办案一条线的共同任务。”罗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质量“源头”在承办部门、“关口”在审理部门,必须构建贯通案件查、审、管等部门的责任链条。

  该县纪委监委严格对标对表上级纪委监委有关要求,通过座谈交流、集中分析、实地调研等方式,区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立案、问责6个类别,分别制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表》,从程序到实体全流程审核评查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制发督促整改“质检单”,全方位守护案件质量“生命线”。

  评查结束后,逐案形成评查报告,列明问题,督促各办案部门逐一对照整改。同时,结合平时掌握的易犯、常犯问题,编发《审理提示》,统一执纪执法标准,规范案件办理程序,促进形成“办案—总结—提升”的良性循环,持续强化案件质量审核把关和监督指导。

  点出问题的同时,还要传授方法。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办案部门、审理室、案管室召开案件复盘辨析会,从内审、外查、综合、审理等各个专业岗位角度对案件进行全过程梳理,重点检视问题线索摸排、现场谈话突破、外围证据固定等方面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抓好案件查办工作经验的转化运用和共享推广。同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案例研讨和经验交流活动,对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解答,推动案件查办质量、干部业务能力实现双提升。(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于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