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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兴国:全链条压实基层管党治党责任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1-18 09:00

  江西省兴国县纪委监委在案件查办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些领导干部乐于做“太平官”、当“老好人”,对干部作风等问题不敢管、不想管、不会管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为切实解决管党治党责任弱化、虚化、空转等突出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协助县委探索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三化’”工作体系把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划分为16个主体责任网格、6个监督责任网格,各级领导干部都纳入网格,明确责任事项,通过网格化布局明确“管哪里”、岗位化明责明确“谁来管”、具体化履责明晰“做什么”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构建责任全链条。

  为使责任明晰化、具体化,具有可操作性,该县纪委监委对各级网格长履责实行逐级明责,科学设置“规定动作”,制定了9张责任清单183项责任事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组织领导、宣传教育、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示范带动等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好推动落实、教育管理、监督检查等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推动、执纪问责等职责,对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本地本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违纪违法问题频发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实现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覆盖”。

  “从日常监督情况来看,两个责任‘三化’工作体系实施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更加积极主动抓作风、改机制、提效率,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不断凸显”兴国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说。2023年以来,县各级党委(党组)主动运用“第一种形态”教育党员干部450人次,下发《督办函》34份,督促问题整改109个。(江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