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这条河淤塞严重,一到夏天就散发异味,现在水清了、岸绿了,散步时心情都舒畅了。”近日,家住云南省镇康县新城社区的居民王大爷指着焕然一新的河道,对县里开展的清淤疏浚工程连连称赞。这样的变化,得益于镇康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全县水域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落地见效。
今年以来,镇康县纪委监委将河湖清淤疏浚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清单,通过压实责任、全程监督、跟踪问效,助力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宜居环境,截至目前,已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2个。
镇康县水系发达,境内有18条县级河流、23条乡镇级河流、4个人工湖。然而近年来,部分河道因长期缺乏系统治理,泥沙淤积、水体富营养化问题日益严重。县纪委监委在专项监督中发现,个别职能部门存在“重审批轻监管”问题,河道巡查制度流于形式,部分乡镇落实河长制不到位,对沿岸违规种植、垃圾倾倒等现象监管缺位,不仅威胁行洪安全,更成为群众心头的“生态之痛”。
“河道淤积问题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必须打破‘九龙治水’的僵局。”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年初,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监督工作组,采取“室组地”联动机制,通过“四不两直”督查、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对全县41条河流开展全覆盖摸排,梳理出淤塞严重、污水直排、监管缺位等具体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
在县纪委监委推动下,明确由县水务局牵头,联合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等多个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清淤疏浚工程,县纪委监委同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进度清单”监督台账,对推进不力的乡镇主要负责人和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以严明的纪律保障治理工作高效推进。
“清淤产生的污泥去哪了?”面对群众关切的问题,监督组推动职能部门引入环保企业参与淤泥资源化利用,将淤泥经无害化处理后用于园林绿化和路基填筑。在凤尾河段,昔日的黑臭淤泥如今滋养着沿岸的三角梅,实现“变废为宝”,赢得群众好评。(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于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