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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鄞州:二十八条行为规范划出纪律红线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01 10:00

  “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宗教、迷信和其他不健康活动”“严禁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不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严禁讲排场、比阔气、贪图享乐、奢侈浪费,在办公用房、用车、差旅住宿等方面追求享受”近日,在宁波市鄞州区纪委监委干部的桌头,一张小卡片格外引人注目。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树立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形象,鄞州区出台《鄞州区纪检监察干部二十八条行为规范》,并以自律卡的形式,集中向全区19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发放。

  “自律卡简便小巧、易于携带,方便我们时时阅读对照、自觉约束自身言行。”该区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该《行为规范》划分为“对党忠诚、政治坚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遵纪守法、严守秘密”“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四个篇章,为纪检监察干部划出纪律红线、作风底线和言行高压线。

  “为确保《行为规范》发挥应有的约束作用,我们切实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给予批评提醒,对违反《行为规范》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纪律、法律责任。”区纪委监委干部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鄞州区纪委监委创新建立“周二谈话日”制度,结合干部廉政档案、干部任免审批表,从工作、生活、思想方面逐级开展干部一对一谈心谈话,切实把干部情况、队伍情况摸清摸透,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更有温度。截至今年,已累计开展谈心谈话70余次。同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家访制度,定期对干部进行家访,了解受访干部家风建设和生活圈、交往圈情况,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切实规范工作生活言行。(宁波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