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如果发现身边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及时向我们监察室举报,或者把举报信投到设在村委会门前的举报箱里,方便我们进行核查……”日前,在海南省琼海市塔洋镇红花村委会,该镇纪委书记符巨康召集村干部和群众开会时反复强调。琼海市监委派出塔洋镇监察室成立以来,先后收到群众反映信息36条,督促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15个。
监督范围的扩大、监察权限的丰富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2019年7月,琼海市监委向13个镇(区)派出监察室相继挂牌成立。派出监察室与镇(区)纪(工)委合署办公,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专职纪检监察员1-2名。根据市监委授权,镇(区)派出监察室可以市监察委员会的名义采取谈话、询问、查询、鉴定等9项措施,不断强化对基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制约。
在探索实践中,琼海市纪委监委以“监督检查室+镇(区)纪委监察室”模式,将市纪委监委3个监督检查室、13个镇(区)监察室划片分为3个联系协作组,采取提级直查、交叉办案、联动协作等方式,打造‘联合作战区’,破解基层监察力量不足、能力不强、人情干扰等问题。同时,在村(居)设置监察联络员,围绕村(居)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决策部署、基层干部作风和腐败问题进行监督,履行发现问题、报送信息职责,把分散在基层的‘点’串联成‘线’,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的监察全覆盖。
“现在,监察室厉害着呢,哪个村组干部也不敢乱来了。”会后,村里一名老党员找到符巨康高兴地说。
“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就是要形成严密的监督网,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也逐步习惯在监督下工作、生活,切实履行好职责。同时,也真正让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琼海市纪委书记徐建表示。(海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陈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