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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实施启发式个案指导 提升审理人员业务能力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08-31 09:02

  2016年以来,黑龙江省鹤岗市纪委立足服务职能,围绕业务指导创新工作方式,通过个案指导、书面指导和微信平台指导,有效提升了全市执纪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执纪审查质量奠定了基础。目前,市纪委审查问题线索46件,指导基层审查问题线索50余件。

  实施启发式个案指导。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在审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改变以往直接解答方式,强调基层审理人员参与,共同查找问题线索政策依据,积极分析研讨、定性量纪。通过个案指导,既达到答疑解惑目的,又激发了基层审理人员主观能动作用。

  实施工具式书面指导。针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用以及基层经常咨询的问题,结合上级纪委工作精神,审理室编写了突出新形势、反映新理论的《审理参考》,设置了业务指导、纪律审查文书模板、条例热点解读、案例分析、党内法规速递以及工作动态等栏目,供基层参考使用,既突出刊物的时效性和实用性,又实现了审理室的指导职能。

  实施网络式平台指导。建立问题线索审理法规库和审理文书格式资料库,将党内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常用条例规章制度,以及审理报告、处分决定等文书格式及时上传,并做到经常维护更新,既方便工作上的查找,又为基层提供了学习的平台。(黑龙江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