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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扎兰屯:建立信访协调会制度 推动疑难问题解决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03-15 09:30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纪委监察局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两书”“两谈”“两会”模式,着力强化信访监督作用。

  对信访反映内容不具体、不清晰的一般性问题,发放《信访提醒书》,督促监督对象规范行为;对所反映的问题具体、事实清楚的,向被反映人或有关部门发放《信访通知书》,责令做出书面回复。

  对反映领导班子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可能造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约谈其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督促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经调查核实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或反映问题因客观条件限制难以查证核实的,直接对当事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指出问题,促进整改,警示教育。同时严把审核关,对说明情况不清楚的党员干部实施“再监督”,发现重要违纪线索的及时转入问题调查程序。

  对领导班子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或业务范围外疑难复杂问题,建立信访协调会议制度,根据形势需要召开信访协调会,分清任务,压实责任,从监督执纪角度推动问题解决;结合举报分析情况,对某一时期党员领导干部涉及廉洁自律问题或工作作风等比较普遍问题,采取集体警示教育会形式,纠错整改,预防违纪违规。把抓早抓小落到实处,确保问题线索减存量、遏增量,为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出努力。(内蒙古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