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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对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问题设立督办电子台账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03-16 09:23

  近年来,江苏省昆山市纪委突出四项举措,抓好信访举报工作,推进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落实。

  突出“访”字,强化日常接访。严格按程序接访,细致询问,耐心倾听,细心观察,详细登记,深究问题症结,拓展线索来源。积极开展“四访”活动,向群众宣传依纪依法信访有关规定,倾听群众呼声和诉求,掌握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突出“防”字,强化信访监督。根据群众举报内容的性质、类别、涉及人员等,对信访问题进行分类分析,及时捕捉信访苗头,提前预测信访动态。需通过信访监督督促整改的,及时发出信访监督通知书,提醒相关单位或个人予以整改,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问题发生。对基层党员干部实施诫勉谈话、信访监督谈话,发挥信访监督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的重要作用。对信访问题突出单位发放信访监督建议书,加强信访监督与党政干部问责联动。

  突出“严”字,强化纪律审查。坚持“四个必查”,即对署名举报必查、线索清楚必查、上级下转或领导批示办理的必查、重大集体重复信访必查。同时,针对中央巡视组下转重点信访、疑难信访、典型信访,由领导包案、部门负责,还从基层纪(工)委、纪检组抽调精干力量跟班协助信访室和纪检监察室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确保此类信访问题及时办结。

  突出“督”字,强化追责问责。注重信访督办和问责工作,对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问题统一设立督办电子台账,定期开展电话督办或发函督办,对在督办中发现问题的,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对即将到期的,督促相关单位抓紧时间办理;对重点信访问题,着重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对疑难复杂信访,定期与责任单位会商研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解决,促进信访问题及时、及早解决。同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办理举报事项态度不积极、不认真的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等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江苏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