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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12345”工作法强化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5-04-14 09:30

  上海市宝山区纪委紧紧围绕“三转”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推进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提速增效。

  建立“一个系统”。建立区管干部廉政电子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涵盖干部五年来个人基本信息、家庭房产、出入境、诫勉谈话、述责述廉、组织函询、年度考核、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年度审计情况等10方面内容,并进行动态管理,实时录入更新。通过该系统便捷、客观地反映领导干部长期以来的全方位廉政情况,为干部考核、提拔转岗、案件查办发挥基础作用。

  完善“两项机制”。进一步完善区纪委机关全委办信机制,信访室归口管理、协调全委各室人员共同参与办信工作,发挥各室职能优势,整合人员力量,提高办信效率,仅去年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就办理了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信访举报件30件次。完善区纪委常委包信机制,对涉及区管干部的重要信访件、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件,一信一授权,明确由一名纪委常委负责办理,责任到人,负责到底,2014年区纪委常委共负责办理信访举报件31件次,其中5件次转立案处理,2名党员干部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划分“三个片区”。将全区12个街镇划分为南片、中片、北片3个协作片区,探索开展跨区域交叉协作办信。遇到涉及多个街镇、情况复杂的信访件,由所在协作片区联合办信,区纪委督办。遇到基层纪委查办阻力较大或需要回避的信访件,由其他片区交叉办理,区纪委牵头协调,强化督办。通过片区办信,努力解决“人熟不好办、不愿办”等问题。

  制定“四项制度”。制定分级分责信访谈话制度,详细规定不同层级领导干部的信访谈话要求,明确“谈前有方案”、“谈时有记录”、“谈后有档案”,强化信访谈话的教育警示、提醒规劝、调查核实、督促纠正功能。制定区纪委机关重要信访举报件办理若干规定,明确对信访举报件实行一个“渠道”进信、一个“池子”储信、一个“龙头”出信的管理要求,规范接信、审阅、分流、办理等工作流程,建立对区管干部重要信访举报办理实行信访室、研判小组、书记专题会的三级研判机制。制定信访材料借阅、借用制度,严密信访材料管理制度。制定基层信访件办理督办制度,从时间、要求、程序、材料等方面对基层纪委办信进行规范和要求,通过定期通报、年底考核,加强对基层纪委办信质量的审核把关。

  记好“五本台账”。设立《信访谈话登记》、《转纪检监察室初核登记》、《每月交办督办基层登记》、《自办信访件登记》、《信访材料借用借阅登记》5本信访工作台账,加强基础信息维护,做到收件当日拟办当日呈批、即时审批即时下转,信访件办理时时紧扣、环环有痕迹、随时可查看。同时,确定工作岗位AB角,明确两名信访专管员,负责与基层单位及区纪委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对接,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底数清、处理快、管理有序。(上海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