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纪委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为抓手,着力完善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及案件线索处置办法,严格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不断提升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水平。截至9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案件线索98件,立案70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2人。
一是细化分工,健全机制。建立健全信访包片、包案制,实行纪委常委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负责信访稳定、上访接待等日常工作。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对于一般性矛盾纠纷,实行“日排周报月统”制度,每日排查登记,每周上报,每月汇总统计。对于突发重大事件实行“日排查零报告”制度,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及不稳定隐患掌握准确迅速,处置及时到位。
二是严格排查,落实责任。本着早预测、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理的原则,加大隐患摸排力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组织基层单位对不稳定因素开展拉网式摸排工作,采取领导包案、定部门、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的“四定”方式,依纪依法化解信访积案。加大对信访工作方面失职渎职行为的问责力度,严肃查处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为信访问题依纪依法解决、信访矛盾妥善彻底化解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三是全面接访,化解矛盾。对多次调查处理,仍不息访的重信重访问题,由纪委书记率相关工作人员一同约见信访人,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促成问题解决。同时,采取纪委常委接访的方式,直接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举报问题。结合“访贫思廉”活动,深入到矛盾多、问题多、上访多的乡镇、街道,“零距离”接触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是挂号督办,结案销号。对所有信访案件实行挂账督办、结案销号,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个个有回音”。对初访案件,在规定期限内电话督促处理部门尽快结案。对自治区纪委、市委交办的案件,及时下发《信访案件督办卡》,限期结案。对排查出的信访举报案件,按照类型、地域、责任单位进行分解,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办结后再进行销账。(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