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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眉县:扎实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07-30 16:40

  今年以来,陕西省宝鸡市眉县纪委按照“分清界线、实事求是、快速处理、及时回复”的原则,五措并举,扎实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在县政务大厅固定窗口接访12次,通过车辆下基层巡回接访5次,上半年共受理各类群众投诉举报67件次,初核54件次,转立案3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

  全方位搭建平台。结合县区实际,制定下发了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实施意见》,在县纪检监察门户网站开设了信访民情直通车举报专区,公布电子举报邮箱、电话、举报网址和来访地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全县8个镇3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固定窗口,在大厅门口悬挂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专用信箱12个,公布举报电话,每周三定期进行接访,同时,开通专门下访工作用车一辆,每月定期在各镇收集和督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并在农村特别是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进行巡回接访,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

  多渠道广泛宣传。为了引导群众积极依法科学文明举报,4月份在全县多渠道全面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月活动,在眉县电视台主要频道黄金时间段,每天播放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公告,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平台建设及举报电话,通过媒体平台向群众广泛宣传信访举报的方法途径和举报人权利义务。同时,还利用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通过广播深入各乡镇村组开展巡回宣传3天,并下发宣传单1500多份,大力营造良好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氛围。

  高效率处置问题。按照“首问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案情单一、线索清楚、亟待查明、易查易结的信访举报问题,迅速查办;对疑难复杂案件,上报县纪检监察机关或移送案件部门查处,并向群众说明情况;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有苗头隐患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对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按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向群众做出解释,引导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目前,通过信访举报直通车共下访5次,接受群众现场询问30多次,受理群众投诉17件。

  重落实建立配套制度。一方面,建立信访月报告制度。在各镇、各部门建立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台账管理制度,要求每月报告群众信访处置情况,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基层信访工作动态,确保群众矛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另一方面,建立信访月巡查制度。依托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每月在农村基层接访的有利条件,定期收集和督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并对信访举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强化制度执行力,充分发挥制度的综合效应,确保信访举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严督查强化责任追究。利用直通车接访的机会,定期到各乡镇对信访举报制度执行情况及群众举报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乡镇纪委,进行严肃批评,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责任追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切实维护信访举报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上半年,共对2名工作人员因泄露秘密、超时限未办结信访件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进行警示谈话。(陕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