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黑龙江省黑河市纪委监委派驻各纪检监察组把监督工作日常化、日常监督经常化,切实加强对监督单位的监督,履行好监督职责。
主动参与开展监督。通过参加和列席综合监督单位的党委(党组)会和研究“三重一大”工作会议,直接监督检查了解其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的决策情况、领导作风。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就到哪里。及时发现权力运行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在沟通交流中实施监督。通过征求、听取综合监督部门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干部任职前谈心活动,坚持与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事下、事前沟通,争取工作主动权,通过经常沟通,与主要领导在思想上达成共识,促使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在协调服务中实现监督。积极当好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的参谋助手,围绕综合监督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抓什么、怎么抓,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同时,还认真了解和掌握综合监督单位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班子成员沟通,共同研究解决,促进综合监督单位及其分管部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完善制度中落实监督。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监督重点,时刻紧盯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决策,不断规范流程,做到事前告知,事中督促,事后检查监督;促使监督单位进一步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科学决策,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轨道运行。(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