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上,依法履职尽责,正确行使权力,防止出现项目完成了,干部倒下了。”这是北京市密云区监委派出的监察专员对新农村刘林池棚改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进行警示谈话的一幕。
2018年,密云区监委认真落实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先行先试,探索建立了向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派出监察专员机制。监察专员由区监委委员以上领导干部担任。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由机关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旨在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廉洁高效建设。
穆家峪镇新农村刘林池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密云区十大重点工程之一,已列入北京市棚户区改造实施计划,工程项目启动后,区监委及时派出了监察专员。区监委派出监察专员首先对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进行集体警示谈话,随后与宅基地认定小组成员进行座谈,收集民情民意。座谈会气氛热烈,畅所欲言,共收到反映问题建议23条,其中历史遗留问题17条。
据了解,为了规范派出监察专员工作,区监委还制定了《关于向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派出监察专员的暂行办法》,监察专员采取“一次一授权”,重大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随之撤销。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涉及的业务问题不表态、不签字,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截至目前,区监委已向白河城市森林公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等重点工程派出了监察专员。
“我们将强化对区级重大投资项目的动态监督,建立与项目负责单位定期联系沟通机制,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郭孝会介绍。(北京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罗泽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