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在查办案件中发现你单位存在医疗保险监管漏洞,存在凭关系、人情办理医疗保险报销情况等问题。根据监察法有关规定,现责成你单位进行专项整改。”2019年2月,海南省东方市监委向该市社保局发出《关于对医疗报销问题的监察建议书》,针对该单位履行医疗保险报销监管不力、医疗保险运行各环节风险点多等问题,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其认真整改。
2018年9月,东方市监委接到该市巡察组移交的关于市华侨经济区科员梁某违反廉洁纪律,以为他人办理医疗保险费报销为由,索要、侵占他人财物的违纪违法问题。
“梁某的违纪违法问题属于个人行为,但为什么医疗报销金可以随意划拨给非本人账户,而不固定拨入报销人账户,这反映了市社保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制体制上的弊端。”在案件查清之后,东方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惩治不是目的,以案促改才是关键。案件查结后,东方市监委第一时间向市社保局下发监察建议书,责成市社保系统以此案为鉴、举一反三,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进行专项整改,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岗位设置,建立健全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和相应内控机制,重点对2017年至2018年度报销的医疗费未转账至参保人账户的情况进行自查。
经自查,发现东方市散单报销的确存在拨入非本人账户的情况,2017年至2018年期间,散单报销共796人次,其中,拨入非本人账户14人次,占比17.58%。为此,该局对14个非拨入本人账户的情况均进行核查和回访,确认报销人均已收到报销款。同时,制定《医疗保险散单医疗费用报销业务经办规程》,加强对市本级医疗保险报销经办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医疗保险报销工作流程。全体干部职工签订责任书,设立专题整改意见箱和举报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市社保系统的这一次专题整改在社会上引起较好的反响。自2018年2月,东方市监委成立以来,已向市公安局、教育局、团市委等38个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38份,提出监察建议115条,督促案发单位整改监管不严、履职不力、制度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海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罗泽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