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出台《海州区关于实行村级工作“四项清单”强化阳光监管工作的意见》,由区纪委监委牵头,区委组织部、民政局、农水局等职能部门参与,梳理制定了能操作、可复制的35条扶贫惠民项目清单、13条村级常态管理清单、6条村级多方监督项目清单和11条村干部行为负面清单,剑指干部作风、扶贫资金使用、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等重点整治领域,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合法权利。
配套编印《海州区村级工作“四项清单”规范操作手册》,逐项列出惠民补助申办条件、补助标准、需提供的材料以及村级事务权力的运行流程、相关要求以及廉政风险点,让村干部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具体应该怎么做”。为有效避免落实“四项清单”空谈走秀、变形走样,建立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三级监督体系。
自推行村级工作“四项清单”机制以来,海州区纪委监委通过采取定期调度、实地督导、明察暗访、走访评议等方式,共发现涉农违纪问题线索5个,对土地流转、项目建设、农村低保、村社规划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时叫停并纠正不合规范事项13项。(江苏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