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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市县两级巡察全覆盖 首轮巡察21个单位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7-03-17 08:10

  截至今年2月底,福建省南平市10个县(市、区)均已启动巡察工作,首轮巡察21个单位,其中包括10个乡镇(街道)、11个县直部门,标志着南平市全面铺开市县两级巡察。

  南平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坚持高标准起步、高起点实施,有力有序推进市县两级巡察全覆盖。去年,该市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市委巡察办,组建市委巡察组,对浦城县和松溪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同年,建瓯市率先启动县一级党委巡察;截至今年2月底,10个县(市、区)巡察机构及编制均已落实到位,共派出20个巡察组,抽调巡察工作人员154人,进驻21个单位。

  为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开展,南平市出台了《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和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的通知》,明确巡察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责任权限、人员配备等具体要求。同时,该市还邀请省委巡视办同志对本市巡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并在纪检、政法机关和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选优配强巡察工作人员,为全市开展巡察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人才保障。

  巡察过程中,南平市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全面聚焦问题线索。通过召开座谈会、汇报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快速掌握基本情况,找出问题风险点;通过信访举报受理和处理、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延伸检查等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

  “市委已完成了对浦城县和松溪县的首轮巡察,下一步我们将及时反馈巡察情况并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推动问题整改和线索查办,对敷衍整改、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发挥震慑作用。”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建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