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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旌德:要求被巡察单位及时建立整改台账 立行立改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09-02 16:3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安徽省旌德县坚持“四个突出”强化巡察工作,切实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突出“担当”,组建好巡察队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敢担当作为选择巡察组成员的第一标准,建立了15人的巡察组组长库和40人的巡察人才库,从根本上为做好巡察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建立严格的回避制度,每轮巡察前,县委巡察办认真梳理人员情况,合理调配巡察人员,保证巡察工作不受人情干扰。

  突出“管用”,选用好巡察方式。该县编制了《巡察工作手册》,对巡察准备、巡察实施、巡察反馈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巡察不跑偏、不走样。同时,要求巡察组在巡察中,认真分析被巡察单位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综合采用受理信访举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察等方法突破重难点问题。如在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时,将明察暗访与“三公”经费问题相结合,进行综合研判;对农村优亲厚友情况,采取先调取党员干部及亲属名册,与领取低保等补助人员名单进行对比的方式,以便第一时间发现问题。

  突出“精准”,把握好巡察重点。该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哪个单位群众反映强烈就巡察哪里,什么问题突出就聚焦什么”的原则开展巡察。建立了与纪检、组织、审计、信访、司法等部门沟通的机制,定期分析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在巡察中,紧紧围绕被巡察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执行“六项纪律”情况开展检查。如对主体责任检查,重点了解党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研究部署情况,对纪委监督责任的检查,重点查看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在了解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时,重点从“三重一大”事项的决定过程方面去查找问题线索等。

  突出“实效”,运用好巡察成果。该县将巡察整改作为巡察的重要环节,紧盯不放。要求被巡察单位及时建立整改台账,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时间完成的,明确时限,对号销账;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人管事。为发挥巡察的震慑效果,将巡察和纪律审查密切协作,实现“无缝对接”。县委巡察办对交办的突出问题和线索进行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巡察成果落到实处。今年以来,该县开展首轮巡察中发现的12个突出问题和6个问题线索,已经全部移交,县纪委已对1名正科级干部进行了立案查处。第二轮巡察也即将进入问题反馈和线索移交阶段。(安徽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