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区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监督工作调度会,对坚决纠治招投标领域顽瘴痼疾、整治行业乱象、净化政治生态作出部署。
招投标领域涉及范围广、环节多、政策专业性强,廉洁风险较为突出。自治区纪委监委运用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资源,强化类案剖析、梳理共性问题,同时深入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开展一线调研,着力查找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背后的症结,找准监管漏洞和制度机制弊端。
“调研发现,招投标领域主要存在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谋取私利、招标代理机构‘围猎’滋生腐败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有制度缺失、权责不清等体制机制层面的原因,还与监管手段滞后等因素密切相关。”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针对发现的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压实各行业部门责任,集中部署推进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通过制发工作提示函、实地检查指导、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对重大问题、重点案件、重要情况及时跟踪,推动各地和相关职能部门高效开展系统整治各项工作。
自治区纪委监委始终把问题导向贯穿整治全过程,既抓个案突破,也抓系统治理。严查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以权谋私等行为,督促各地各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针对招投标领域问题隐蔽性强、监督难度大等特点,自治区纪委监委优化监督模式,在纵向联动上,建立区市县三级联动监督机制,在横向协作上,强化“组组”协同、“室组地巡企”联动,深化纪检监察监督与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聚焦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推动有关部门深入查找招投标程序不规范、合同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混乱等突出问题。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自治区纪委监委紧盯“关键少数”、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起底问题线索,持续加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重拳治乱、铁腕反腐,重点查处招投标领域违规违法、利益输送、权钱交易问题,深入挖掘隐藏在各个环节中的“案中案”“关联案”。强化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推动构建起区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案情信息互通、问题核查协同等机制,严肃查处了自治区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某某等一批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形成强力震慑。
在严肃查处案件的同时,自治区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短板,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健全完善招标管理制度、优化交易流程、强化评标专家管理。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单位联合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将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依法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资格,实施联合惩戒,有效规范市场秩序、整治行业乱象。
“我们将持续把招投标领域系统整治作为监督重点,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提升监管质效、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堵塞风险漏洞,营造规范健康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特约记者 廖天冰 索朗次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