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征程上,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把握派驻监督的政治属性和功能定位,坚持把做实做细派驻监督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着力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必须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要始终从政治上审视问题,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紧盯被监督单位是否扛牢政治责任、是否纠正政治偏差、是否净化政治生态,坚决防范和纠治“包装式落实”“标签式执行”等问题。要建立政治监督清单,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国之大者”,细化监督事项、明确监督路径,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做实派驻监督,必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要完善“组组”协同监督机制,建立派驻机构与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巡视巡察机构、地方纪委监委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制度,打破“信息孤岛”。要规范监督流程,明确日常监督、专项检查、问题处置等环节的操作标准,防止监督泛化、虚化。要深化嵌入式监督,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台账,对重大决策全程跟进、重要项目嵌入监督、重点岗位动态监控。要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督促被监督单位梳理权力清单、排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推动形成“制度管权、流程管事、监督管人”的治理体系。
派驻监督贵在精准,必须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建立“一把手”权力运行负面清单,完善廉政档案。要聚焦金融、国企、资源开发等领域,开展“小切口”专项整治,严查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坚决斩断权力与资本勾连纽带。要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规范问题线索集体研判机制,对涉及政策制定、审批监管、资金分配等环节的线索提级办理、重点督办。
派驻干部的能力作风直接关系监督质效。要突出政治能力建设,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提升从政治上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强化纪法训练,系统学习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及行业监管法规,熟练掌握谈话突破、证据固定、案件审理等实务技能。要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制定派驻机构考核办法,将发现问题数量、推动整改成效、线索成案率等作为重要指标。要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干部撑腰鼓劲,对诬告陷害行为坚决打击,营造担当作为的干事氛围。(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 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