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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策支持转向法治保障的新阶段

良法善治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5-22 07:26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霞 慕振东

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正在办理民营企业相关业务。 新华社记者 李志鹏 摄

  特邀嘉宾

  李兆前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

  王利明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田   轩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

  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作为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为企业家依法合规经营、民营企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保障

  记者: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有怎样的背景,释放了怎样的信号和信心?

  田轩: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国家一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强调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是对一贯方针政策的延续和深化,并通过法律形式进一步明确了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以稳定性法律来替代阶段性政策,明确规定了国家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长期方针,强化了政策保障。可以说,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的民营经济从政策支持转向了法治保障的新阶段。

  李兆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特别是2018年11月、202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从理论层面看,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从制度层面看,党和国家围绕产权保护、弘扬企业家精神、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从实践层面看,民营经济整体实力、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将党领导民营经济发展取得的重要理论成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制定的重要政策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为依法行政和规范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企业家依法合规经营、民营企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筑牢了法治保障,再次彰显了党和国家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坚定意志和以高水平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坚强决心。

  王利明: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一条规定了该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平等”“公平”“同等”在该法中合计出现了26处,可以说,平等保护既是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基本原则,又是贯穿整部法律的基本理念。该法的颁布施行,向全社会传递了党和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庄重承诺,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确定为法律制度,把我们党改革开放以来对民营经济平等保护的政策以法律形式系统地表现出来,为执行机关严格执行和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提供了基本遵循,为相关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法治保障,也将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稳定和透明的法治环境、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

  针对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融资、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实际困境,制定具体可行的制度安排

  记者:民营经济促进法创下多个“第一次”,回应了社会怎样的关切,作出了哪些针对性制度安排?

  李兆前:作为中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体现了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的有机统一。该法既回答了民营企业家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回应了企业产业创新、转型升级、合规经营、内部腐败治理方面的现实需求,同时在鼓励引导弘扬企业家精神、履行社会责任、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该法创下了多个“第一次”,从法律制度层面鲜明回答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要不要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什么样的民营经济和怎么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重大社会关切,消除了民营经济领域的杂音噪音。这些“第一次”以及制定的政策举措,很多都可以从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文件中得到溯源,已经在各地的实践中得到了验证。以法律的形式作出规定,可以更好地促进中央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有利于进一步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田轩: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的标志性事件,在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首先,创下多个“第一次”。如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等,彰显了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第一次在法律中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从战略高度明确了民营经济的发展方向,确立了长期稳定的政策预期。其次,回应社会关切。针对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包括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融资、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实际困境,制定了具体可行的制度安排,如强调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等。这些制度设计,不仅回应了社会对民营经济平等权益的关切,更为民营企业破解发展难题提供了有力支撑,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进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在落地执行过程中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记者:良法还需善治。作为一部保障法、促进法,民营经济促进法在落地执行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王利明: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民营经济促进法强化了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必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基本法,其贯彻实施还需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进一步配套,相关司法解释也需要同步发力。各级政府机关需要依据该法履职尽责、严格执法,司法机关需要遵循该法、公正司法,经营主体需要遵守该法、规范经营。

  田轩:在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地执行过程中,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首先,做好与现有的“民营经济31条”、地方性扶持政策等的有效对接,梳理过去出台的制度,清理或废除与法律相抵触的内容,确保政策一致性、连续性,防止出现政策“空白区”或“重叠区”。其次,注重公平竞争这一核心原则的落实,严格监管市场行为,防止出现新的歧视性措施,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再者,完善投资融资、科技创新、权益保护等方面配套机制。如融资方面,银行新型信用评估体系的重建、多元化融资渠道的拓展,科创板、创业板改革以及科技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创新工具的落地。最后,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并加强与司法衔接,确保执法公正透明。针对执法不严、徇私舞弊等问题,加大问责力度,确保法律条款落实到位。

  李兆前:民营经济促进法是实体法与促进型立法的结合,既有刚性约束,规定了很多“应当”“不得”“禁止”条款,划出了底线红线;也有软性激励,列出了很多“支持”“鼓励”“引导”的条款,确立了高线和目标。推动该法的贯彻执行,既要对刚性条款做到法出必遵、执法必严,也要对软性激励制定配套举措,发挥责任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切实将法律要求落到实处。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经过专门研讨认为:一要广泛宣传解读,面向全社会宣讲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宗旨、重点制度,引导全社会读懂法律条文背后“破壁垒、优环境、强保障”的深层逻辑,进一步增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共识。二要加强法律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三要加强典型宣传,既要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树立正面典型,也要曝光妨碍公平竞争、实施趋利性执法、侵犯民企权益的反面案例,增强全社会对法律实施的信心。四要制定配套措施,尽快启动配套法规措施的起草制定,把法律条文变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举措。五要加强督查检查,适时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严肃问责,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以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为契机,更加有力有效地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十五五”时期,必须把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实体经济为根基,坚持全面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并举,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也是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点内容。面向未来,如何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

  李兆前:“十五五”时期,民营经济将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首先,要营造鼓励支持创新的制度政策环境。在制定“十五五”规划中充分体现民营经济生力军作用,特别是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对企业基础研究、公共平台建设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鼓励民营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原始创新的保护,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立案难、取证难、追偿难的问题等。其次,要加强组织引导,发挥好工商联和商会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民营企业家在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挺膺担当;加强工商联和商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完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生态;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经营管理制度,提升企业治理现代化水平等。

  田轩:要以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为契机,多维度入手,更加有力有效地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政策上,制定和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财税、金融等支持力度,提供精准帮扶。营商环境上,清理不合理限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强化对民营企业权益的保护,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市场改革上,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破除隐性壁垒,促进资源高效配置。创新驱动上,加大研发投入,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服务效能上,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意识,建立高效便捷的服务体系,简化流程,针对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快速响应。国际合作上,进行政策松绑,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加强对外沟通,拓展海外市场,促进技术交流和资本流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形成内外联动的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