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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有所悟丨在履职尽责中彰显担当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5-22 07:25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正风肃纪反腐能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遵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全面提升监督质效、促进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功夫,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坚持以监督为首要职责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突出监督这个首要职责。我们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必须通过自我革命保持先进性与纯洁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党章明确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工作任务,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负有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法定职责。这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始终突出监督这一首要职责。

  从监督对象来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党的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需要构建“全周期管理”模式,覆盖领导干部任职的各个阶段。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管党治党责任的两个重要方面,党委主体责任是“牛鼻子”,纪委监督责任是关键保障,二者应当同频共振、同向发力。通过“问题清单共建、责任清单共担、项目清单共推”,建立完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贯通协同的有效机制,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年度任务制定和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巡视巡察,推动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的协同,形成更为系统完备的责任体系。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

  中国之治的本质和关键是制度之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制度基石。新征程上建设纪检监察制度体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统筹党内法规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构建覆盖监督执纪问责、审查调查处置全流程的规范框架。要强化顶层设计,推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政策文件衔接协调。党中央就“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提出一系列重要要求和具体举措,为新征程上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制度体系提供了指引。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实践需要,通过调研论证、试点探索等方式及时将行之有效的基层创新经验固化为制度规范。通过构建办案质量体系,推动制度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要建立动态维护机制,定期开展制度清理与评估,确保制度随着时代发展更新完善。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纪检监察机关要在遵规守纪上为全党作出示范,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执行纪律法律,确保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与内部监督机制:一方面,通过“一案双查”压实责任,既追究直接责任,也查找领导责任;另一方面,完善内部管理监督体系,借助科技手段,通过数字赋能提升执行效率。

  坚持以自身建设为抓手

  打铁必须自身硬,必须锻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铁军。纪检监察队伍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忠诚于党是纪检监察铁军最根本的政治品格,必须始终不渝心怀“国之大者”,自觉把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中谋划推进。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是党的自我革命精神的重要体现,要通过严明纪律、强化监督,确保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要通过纪律教育常态化,组织党规党纪专题研讨,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强化纪律约束,提升廉洁文化涵养,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始终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铁军。要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管党治党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必须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正确把握政策策略,准确定性量纪执法。要着眼优化干部选育管用机制,完善干部准入机制,加强监督执纪执法专业人才储备,完善拓展培养机制。要梳理监督执纪执法岗位权力清单、风险清单、负面清单,完善内部权力制约机制和管理监督,进一步明确线索管理、措施使用等关键环节的审批权限。要通过系统性教育与实战化训练,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确保队伍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要按照岗位需求设计课程体系,分级分类开展训练,对新入职干部开展基础法规培训,对业务骨干强化审查调查与案件审理专题培训等。(武汉大学纪委 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