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度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单和正风反腐十大关键词。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检监察工作稳步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02件、同比增长129.5%,处分处理350人、同比增长107.1%。
通报显示,2020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专项治理,坚决整治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全面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全年共立涉煤腐败案件599件86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3人,组织处理687人,移送司法机关78人;处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963件,立案66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11人,组织处理396人,移送司法机关28人;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7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04人,组织处理188人,移送司法机关101人;处置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线索592件,立案17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4人,组织处理105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督促追缴易地建设费30.2亿元;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两轮梳理交办信访举报7840件,办结7406件,其中立案1644件、结案1596件、给予党纪处分2029人、政务处分131人、组织处理1083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4313.91万元,化解信访问题2685个,查处诬告陷害案件4件,为392名干部澄清正名。
据介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591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6人,组织处理129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757起;立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86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27人,组织处理965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58起。
自治区纪委监委还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精准监督年活动,一体推进“三不”,不断提升监督效能。2020年,自治区纪委监委立案13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2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4451件,初步核实24924件次,立案10265件,结案107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435人,涉嫌犯罪移送有关国家机关641人。在强大震慑下,307名干部相继主动投案,1546人主动交代问题。
发布会显示,倒查20年、“微腐败”大清扫、打伞破网、“N连发”、大数据反腐、人防系统整治、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百千万人才工程”、高校反腐风暴、金融领域反腐等10个反腐热词入选2020年内蒙古正风反腐十大关键词。(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