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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塑提速 助力绿色发展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11-18 15:20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薛鹏

  日前,北京发布《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年)》(征求意见稿),明确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等,将分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分步实现限制目标。

  记者梳理发现,自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来,已经有广东、上海、河南、浙江等20余个省区市发布具体方案,明确了治理塑料污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限塑为何重要?此番限塑有何特点?执行的难点在哪里?对此,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学者。

  塑料袋每天使用约30亿个,年使用量超400万吨

  塑料制品自发明以来,因其色彩鲜艳,重量轻,不怕摔,经济耐用等特点,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方便,特别是随着外卖、快递等业态的发展,塑料制品的使用量明显增加。

  据中国塑协塑料再生利用专业委员会统计,我国每天使用塑料袋约30亿个,截至2019年,塑料袋年使用量超过400万吨。而中国快递塑料包装每年消耗量约为180万吨,外卖塑料包装为50多万吨。

  “超过90%的塑料制品都是由化石燃料产生的,在塑料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都会排放温室气体。”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副教授高超超接受采访时介绍,从化石燃料的开采和运输,到塑料的精炼和制造,再到塑料废物焚烧管理,都伴随着温室气体的排放。

  2019年的一项研究显示,未来五年全球所需的塑料将增加约22%,需要减少18%的温室气体排放才能实现平衡,到2050年,塑料的排放量将达到全球碳预算的17%。“塑料不仅污染环境,而且对生态特别是对人的生命健康有严重影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研究员董战峰告诉记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将“白色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列为重点改革任务。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文件就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并提出了积极应对塑料污染的一系列要求。

  今年4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征求意见稿)》;7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特别是完成2020年年底阶段性目标任务做出部署;9月1日起,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施行,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

  “尽管2008年已经实施了限塑令,但随着中央将塑料污染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加以推动,一系列新的限塑措施势在必行。”董战峰表示。

  此轮限塑覆盖塑料的全生命周期,彰显绿色新发展理念

  塑料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相比于以往只关注塑料制品的流通、使用环节的“限塑令”,此轮限塑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治理更为明显。以北京市为例,在此次征求意见、拟出台行动计划之前,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政策体系建设。

  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全市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餐饮和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洗漱用品,并提出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快递包装减量、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等要求。

  此外,若干专项工作方案和标准规范也相继发布。如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塑料袋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北京市2020年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电商快递包装协同治理工作的通知》等,合力推动塑料污染治理。

  “《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实施将补齐政策体系‘最后一块拼图’,本市塑料污染治理‘1+1+N’政策体系主骨架将基本建立。”此次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指出。

  从各地具体方案来看,此轮限塑的举措覆盖塑料的全生命周期。9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强调,坚持系统治理、协同治理、源头减量、绿色替代,分区域、分品种、分阶段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覆盖塑料全生命周期的塑料污染治理体系。

  浙江等地在出台相关政策时,强调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通过创新平台企业和商场管理模式、建立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建立农膜管理新模式,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

  在清华大学循环经济研究院院长、化工系教授朱兵看来,本轮政策措施基本涵盖了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全过程和各环节,充分体现出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协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建设美丽中国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在擘画2035年远景目标时指出,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在“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中,“加强白色污染治理”“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二〇三〇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等要求也被明确提出。

  “限塑是实现碳中和的有效途径。”高超超告诉记者。塑料污染治理不仅有利于保护环境,而且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对实现2030年碳排放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实现我国经济的绿色转型、国际影响力的提升也将产生积极影响。

  “十三五”以来,随着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深入人心,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渐成普遍形态。但也应看到,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形成需要多方协力,“限塑令”落地见效也并非一日之功。

  根据中国青年报官微的一项调查,对于“限塑令”落实难在哪儿,有59.7%的受访者认为“改变公众习惯”,16.8%的受访者认为“新材料研发推广难”,12.7%的受访者选择“购物成本提高”,10.7%的受访者表示“新领域难监管”。

  “最重要的是引导企业生产观念和公众消费的转变,愿意为高质量产品和良好生态环境支付一定的成本。另外,政府在这一过程中,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资助,并加强公众科普宣传。”高超超认为。

  此外,强调用好督促检查,推动责任落实也是此轮限塑的一个特点。如北京强调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力度,对存在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企业和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不力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通过公开曝光、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上海、广东、河南等地强调加强对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问题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考核和问责。

  在董战峰看来,此轮限塑范围更广、标准更高、措施更严、要求更多,“对产业结构绿色升级会有大的推进,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催发产业向低碳方向调整。同时,也积极引导消费向绿色调整,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和行为能力,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