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日临近,宁波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宁波市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郑朝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6年,郑朝晖在宁波市鄞州区某酒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18年4月至8月期间,郑朝晖先后两次在宁波市鄞州区某酒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郑朝晖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9月,郑朝晖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2.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路政路网科干部陈国君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2月至5月期间,陈国君先后6次驾驶路政执法车回家午休及办理私事。2018年9月,陈国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宁波市镇海区信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郑振宏违规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服务问题。2018年9月14日晚,郑振宏在镇海区某营业性娱乐会所参加朋友组织的娱乐活动,期间接受有偿陪侍服务。郑振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宁波大宗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胡轶(非中共党员)、陈凯(非中共党员)违规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服务问题。2018年9月14日晚,胡轶、陈凯在镇海区某营业性娱乐会所参加朋友组织的娱乐活动,期间接受有偿陪侍服务。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胡轶、陈凯受到通报批评、扣发全年绩效考核奖的处理。(宁波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杨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