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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委专题研究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9-01 06:30

  8月30日,江西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委书记刘奇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增强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对于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校和干部培训计划,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尤其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不断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加强对学习贯彻《条例》的监督检查,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会议研究部署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一是抓好学习教育。安排省委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带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将《条例》列入党校培训教学计划,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内容。运用反面案例进行纪律和警示教育。二是抓好舆论宣传。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在报纸、广播电台和新媒体等开设专题专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运用江西干部网络学院、远程教育网络系统等平台,拓展宣传教育阵地。三是抓好贯彻执行。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贯彻《条例》情况纳入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巡视巡察和派驻监督重点,督促党员干部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模范执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围绕监督第一职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组织、人事等涉及党纪处分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坚决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江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