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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制定责任清单 督促巡察整改落实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10-03 14:09

  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通过建立清单、跟踪督办、考核问责等措施,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

  为压实责任,州党委巡察办要求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责任清单,督促上报整改方案、清单及报告。同时制定《昌吉州关于规范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暂行规定》,公开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建立报送巡察反馈意见建议督办函工作机制,提示州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进行巡察问题整改,并将巡察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州党委、政府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压实整改责任。

  巡察办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在每轮巡察反馈结束后,组织协调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召开巡察反馈整改问题和线索移交会议。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及问题线索分类处置以清单形式进行整体移交,并按要求向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反馈问题和线索办理结果。制定《昌吉州党委巡察督查工作暂行办法》,适时开展巡察督查和“回头看”,全程跟进、持续跟踪督办,推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建好整改工作台账,坚持从严问责,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视情况通过发放《督促整改通知书》或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问责,追究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以问责促整改,以整改促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