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这里规定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是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促公平的大事。
其中,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作用在于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存与生活需要,具有稳定社会、公平分配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由于各种原因陷入生活困境的公民,给予财物接济和生活扶助,保障其最低生活需要的制度。政策扶持,是指国家为扶助特定群体或者鼓励某项事业,而从财政资金、社会保险、劳动就业、医疗救助、教育培训、工商税务等方面给予的优惠和便利。救灾救济,是指国家对受灾或者因其他原因生活困难群众,通过发放款物等方式给予帮助的措施。这些都涉及老百姓的“救命钱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
“明显有失公平”,是指执行政策出现较大偏离,应该帮扶的对象没有得到帮扶,不符合帮扶条件的对象反而得到了帮扶,或者在同等条件下,发放款物的数量或价值悬殊,明显不公平、不公正。
有的党员、干部在救济、补助上办事不公,优亲厚友、厚此薄彼,把救济、补助款物作为“顺水人情”分配给不符合条件的亲友,形成“关系保障”,“暖”了亲友,却“寒”了群众;有的未按照保障性住房管理规定进行公开摇号配租,直接安排有关人员插队配租等。这些行为,没有把一碗水端平,影响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使党员、干部在群众工作中失去公信力。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公平公正是共产党人的做事原则,为民办事就要严格按政策规范办、按规定公平办,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确保把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群众中去。
- 涉黑涉恶欺压群众的处分规定
- 在民生保障中显失公平的处分规定
- 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
- 群众纪律是什么,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 挥霍公款的情形和处分规定
- 假公济私的具体表现和处分规定
- 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业行为,党员干部应当予以纠正
- 党员干部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违规谋利的处分规定
- 从事这些营利活动属于违规行为
- 这样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将受处分
- 这些行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 违规为特定关系人谋利的情形和处分规定
- 廉洁纪律是什么,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 这些行为违反了出国(境)管理规定
- 违规发展党员的处分规定
- 这些行为侵犯了党员权利
- 违规谋取人事利益的相关处分规定
- 违规选任干部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分规定
- 搞非组织活动的处分规定
- 这些情况,如果不按规定向组织说明和报告将被处分
- 对不落实组织决定行为的处分规定
-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形和处分规定
- 组织纪律是什么,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 关于违反党的政治规矩的处分规定
- 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的处分规定
- 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处分规定
- 关于党员信仰宗教、搞迷信活动的处分规定
- 涉外活动中要避免哪些有政治问题的言行?
- 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的处分规定有哪些?
- 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的处分规定有哪些?
- 对结交、充当政治骗子的处分规定有哪些?
- 对搞政治攀附的处分规定有哪些?
- 哪些行为属于不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相关的处分规定有哪些?
- 对发表、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言论的处分规定有哪些?
- 政治纪律是什么,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 违纪行为所获的利益如何处理
- 纪律处分条例中的“主动交代”指什么
- 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如何区分?
-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处分规定
- 共同违纪、集体违纪应该如何认定处理
- 哪些情形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 哪些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 党纪责任追究对象方式一览
- 党组织违犯党纪如何处理,其成员受什么影响?
-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哪些,影响期各多长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要内容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经历几次修订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导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