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至12月期间,冯秀平通过主持召开村“两委”会议决定,将20户无主墓和不愿意拆迁的有主墓,登记在冯秀平本人以及时任渔屿村村委会主任陈天生等村干部的亲属名下上报申请,虚报冒领坟墓拆迁补偿款14.42万元,陆续用于垫付村务开支等。2017年10月,冯秀平、陈天生、时任渔屿村党支部副书记周清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福建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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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至12月期间,冯秀平通过主持召开村“两委”会议决定,将20户无主墓和不愿意拆迁的有主墓,登记在冯秀平本人以及时任渔屿村村委会主任陈天生等村干部的亲属名下上报申请,虚报冒领坟墓拆迁补偿款14.42万元,陆续用于垫付村务开支等。2017年10月,冯秀平、陈天生、时任渔屿村党支部副书记周清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福建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